討好別人 vs 討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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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9月下旬在快樂門診中,案主是在職場上工作很認真、在家庭照顧母親很用心的A君。經過先前多次協談,A君對我表示,她發現她一直都希望變成一個很棒的人,而這個「很棒」的定義是被喜歡、被讚美、被贊同…,尤其是自己特別在意的人。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她開始享受那種被喜歡跟肯定的感覺,於是她變得容易觀望別人的情緒和言行,希望自己是受到喜愛的,甚至下意識要討對方喜歡。她就像水一樣,希望自己能完美地裝在任何一個空間或容器裡……

 

在經歷過戀情跟親情的衝突後,她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她在「關係」中,習慣非常在意別人的需求跟想法、常常把自己放到最小,只有「我們」…,更進一步的是她會做出「違背自我(違反自由意志)」的言行,於是原先這個「我們」就會變成「只有你、沒有我」……

她容易被別人的言語動搖、容易被影響,但也因此更容易強求一些結果,原因是她心裡的OS經常是:

「我都已經這樣做了,事情怎麼跟我想像的不一樣呢?

為什麼我都這樣做了,事情還是不順利呢?

你這樣對我,你有看懂我做的犧牲有多大嗎?

我凡事都想到你,為什麼你都沒有想到我?

只有我在顧全大局,你們都是自私的人……」

 

為了突破上述困境,A君做了改變,她表示她必須先接受「我不可能喜歡全天下的人,所以也不可能被所有人贊同、喜歡」。她讀過一些網路上的文字,例如「就算你是甜美多汁的水蜜桃,也要記得,還是有人不喜歡水蜜桃」、「不要總想掏心掏肺地給人,要記得,有些人不吃內臟…」,她認為上述文字雖然有點詼諧,但的確是事實……

她希望能繼續向前走,活成「自己想要的形狀」……

………………

在先前的協談中,我已經教導A君認識「自由意志」,簡單來說就是「一個人一輩子最多只能管好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自己!」

 

在當天的快樂門診中,我告訴A君,她希望「被喜歡、被讚美、被贊同…,尤其是自己特別在意的人」,這樣的動機(心理需求)是正確的,也是「人性」裡面非常重要的一部份,舉例來說,一個人會喜歡來自父母、師長、長官的肯定讚美(口頭的或是實際的獎項);換句話說,一個人會在不同階段試圖討好父母、師長、長官…,而後三者有一共同點,那就是「更高的位格」。

A君原先在試圖討好「更高位格」的過程中受了傷,如果觀念就轉變成「我不必試圖討好任何人」,那麼這就像是鐘擺的兩端,從這一端盪到另一端,真正的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

我進一步說明,當「一個人不必試圖討好任何人」,那麼他就會逐漸變成「目中無人、我行我素、無法無天…,更深一層來說就是『討好自己、凡事以自己的喜好為標準』」,這樣的例子其實很常見,家庭中的大男人(妻兒都要聽他的…)、公司中的霸氣總裁(不管部屬是在天涯海角都要立刻跟他面報…)、當今在世的幾位獨裁者(表面上看似權力無限,例如愛殺誰就殺誰…,不過可以想像的是他一定「過得不快樂」,因為隨時擔心被竄位、被暗殺…)。

在我的觀念中,一個人不管是「習慣討好權威」(導致喪失自我),還是「不必試圖討好任何人」(只討好自己),到最後都要接受上帝的審判,正如希伯來書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我告訴A君,她無須在鐘擺兩端擺盪、需要修正的其實是「方法」而非「動機」,於是我鼓勵A君把試圖討好的對象,從「父母、師長、長官…」提升到「造物主(天父上帝)」,正如以弗所書5:10:【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箴言11:1:【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他所喜悅。】、箴言12:22:【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他所喜悅。】

 

如果A君將「造物主(天父上帝)」當成討好的對象、凡事按照聖經當中上帝所喜悅的方式去行,那麼A君既不會「喪失自我(像水一樣)」(因為每一個決定都是自己的自由意志所做的),也不會淪為「牆頭草」、「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換句話說,A君將成為一個具有正確原則、不隨波逐流的人…, 我相信這就是A君「想要活成的形狀…」

此外,馬太福音25:15-21寫道:【 天國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僕人說:『主啊,你交給我若干銀子。請看,我又賺了若干…』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協談最後,我告訴A君我自己的體會,那就是上帝在創造人類的過程中,早已在每個人心裡面都安放了一個「想要討好更高位格」的空缺。

如果一個人不認識神,那麼他勢必進入「鐘擺的兩端」,其中一端是試圖用「父母、師長、長官…、甚至是情人」來填補該空缺,結果很可能如同A君過去的經歷,讓她很不快樂;

另一端就是用「討好自己」(不必試圖討好任何人)來填補該空缺,結果如何呢?合理的推論是不管是大男人、霸氣總裁,還是獨裁者…,他旁邊的人一定是儘量躲他遠遠的,他不會有真正的朋友,也一定不快樂!

 

我個人認為最正確、最沒有副作用、最可以帶來快樂的作法就是認識神並且將祂置放在該空缺中,於是一個人不管是在家庭中、職場裡的言行舉止,都有聖經的教導可以依循,結果是生活中有正確目標、與他人關係和諧雙方都有快樂、肉體死亡後靈魂可以回天家、末後審判時可以得天父上帝的稱讚……,這就是目前我個人用自由意志所選擇的生活方式,正如詩篇16:11:【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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