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我想要探討稍微嚴肅一點的問題,那就是該不該打罵孩子。幾十年前流傳的俗話說:「孩子不打不成器!」於是那個年代有那一個孩子或學生沒有被父母或老師打過、罵過呢?可是最近十來年,經過X本基金會的極力鼓吹,學校老師再也不能、不敢體罰學生,否則就會被媒體公審,甚至是告上法院,控訴老師傷害學生。
這樣的轉變,從打罵教育變成不能打不能罵教育,台灣的學生有變得更懂事、更有禮貌、更會待人處事、更有競爭力嗎?我想大家自有定見。
不知道身為父母的網友們,當你在管教孩子時,心裡奉行的法則是前者還是後者呢?到底孩子可不可以打、可不可以罵呢?
我相信人是天父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我們首先來看到底能不能在肉體上責打孩子?
西伯來書12:6說:【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箴言23:13說:【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
所以” 能不能責打孩子”的答案是肯定的!
那到底能不能用言語責備孩子呢?
箴言3:12說:【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
所以” 能不能用言語責備孩子”的答案也是肯定的!
那肉體的責打和言語的責備可以同時進行嗎?
箴言29:15說:【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所以” 肉體的責打和言語的責備”是可以同時進行的。
知道了上面這些聖經的原則是一個正確的開始,不過做父母的還必須知道,管教的原則(標準)並不是可以隨著父母的喜好而隨意訂定的(就像是俗話說的:「陰天裡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而是必須依照聖經的標準,同時做父母的也必須遵照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才不會做出一些會令人後悔的事,就像是前一陣子在臉書上有一段影片:
『幾位做媽媽的,在學校放學時刻到校門口要接小孩,卻發現孩子不僅沒有準時出現,出現時身上的衣服還沾滿了骯髒的泥巴,做媽媽的看到這樣的場面,不禁一把火燒上來,正準備要用力、狠狠地打罵孩子時……,
畫面轉換到當天稍早時,一位年邁的校工在下雨天用獨輪車,想要移動校園裡的花卉盆栽,卻遇到天雨路滑,獨輪車翻覆了,笨重的盆栽掉出來,老校工也跌坐在泥地上,這時候正好有幾個小朋友看到了,於是就冒著雨,合力扶起老校工,並且將盆栽一一歸位……,結果就是孩子們的衣服沾滿了泥巴!』
這段影片再次告訴我們,【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有多麼重要!
再一次強調,管教的原則(標準)必須是依照天父上帝的標準(上帝的道),所以箴言22:6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箴言3:11說:【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懲治),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