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囚的出監牢(中)(浪子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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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想而知,R君的婚姻無法維持長久。女兒讀國二時,R君有一天突然覺得不愛先生了,於是提出離婚,先生立刻答應。離婚後,R君跟朋友合開一家公司,業績很快有進展,於是她開始忙於工作。沒想到,進入青春期的女兒交到壞朋友,越來越晚回家,R君忍不住打電話罵女兒,女兒索性不接電話、不回家,在學校也蹺課,國中差點畢不了業。高中就讀某高中夜間部,不過沒畢業……;接下來,女兒流連在幾位男性友人之間、使用違禁品、碰觸八大行業……

 

對R君而言,離婚並未對她帶來太大的打擊,因為她原本就有很強的工作能力,經濟來源不是問題,不過面對獨生女的墮落,她覺得束手無策,也無法放棄,因此經友人介紹來到「快樂門診」。R君除了提供上述資訊,還表示離婚後,在一次公司業務中,認識了一位牧師,接下來去了幾次教會,也受洗了,不過她並未自行閱讀過聖經。

 

協談初期,我教導R君認識聖經中的婚姻地圖,包括:

創世紀2:18:【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創世紀2:21-23:【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

創世紀 2:24【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於是R君逐步看懂,其實從談戀愛開始,她就矮前夫一截,當然婚後就更不必講了!另外,她也坦承,自己很看不慣(看不起)沒有能力的男人,因此當前夫做的某個決定不高明時,她都會在心裡鄙視他……。

逐漸地,R君明白原來婚姻的失敗,責任並非都在前夫,她也有一半的責任。

 

協談中期,我開始跟R君討論她女兒的問題。她表示,現況是年近30歲的女兒住在公司樓上,整天打電動、不工作,男友會拿錢給她花用……

 

於是我舉路加福音15章「浪子回頭」的故事對R君說明:【耶穌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其中的重點是浪子醒悟過來的原因是「落入絕境」,而浪子身邊如果有一些好心人、每月施捨一點錢給浪子,必定會妨礙浪子的醒悟(悔悟)……

 

講到這裡,R君承認她就是「好心人」,因為前幾年女兒在外遊蕩時,仗著自己的姿色,住在一些男人的家裡。當對方發現女兒整天打電動,一段時間就會把她趕走。有一次,女兒走投無路、打電話跟R君求援,她就安排女兒免費地住到公司樓上,甚至於還讓女兒到她的公司上班。剛開始幾天,女兒乖乖地上班。很快地,女兒開始遲到、在公司打電動,接下來就無故不到班……

 

R君出示她跟女兒的Line對話,兩人只談生活瑣事…,於是我指責R君,完全是在複製她跟前夫的相處,也就是不去面對問題、解決問題,雙方都在「顧左右而言它、當作沒事…」

我提醒R君,未來並非要跟女兒做切割,而是要對女兒詳細說明,她雖然愛女兒,不過方法要修正,不可再當女兒的提款機(例如帶著女兒去大賣場讓女兒大肆購物…),而是要她外出工作(到處都有工讀生的職缺),學習自己賺錢、自立更生。如此一來,女兒才能有機會醒悟過來。如果女兒拒絕,下一步則是不再幫她租屋。如果女兒走歪路,那麼她就必須忍耐地看著女兒受苦(觸犯法律、被關…),直到她醒悟過來……

 

我按照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親自示範一遍給R君看,例如「媽媽很愛你、很關心你,不過媽媽過去所用的方式不符合聖經,所以從今天開始,媽媽不再無條件提供金錢給你,希望你能改正不良習慣,學習自立更生。如果你一個月沒改變,媽媽將不再提供住處……」

 

我還想到,初次聽到上述內容,R君的女兒應該會反彈、會說出惡毒的話、情感勒索的話……,不過R君除了可以「不說話」,還可以重覆說明上述的【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

經過10次(超過3個月)的協談,R君終於下定決心,要找女兒好好地談一談。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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