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正路中(三)(病患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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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知識的教導並不難,最困難的是態度的改變。一位護理師可以戴上口罩,面無表情地走進病房,更換完點滴瓶之後,頭也不回地就走了;她也可以走進病房時,臉上帶著微笑,和病人打聲招呼,在更換點滴瓶的同時,問一下病人昨晚睡得好不好、早餐吃些什麼?兩者所花費的時間一樣,但是給病人的感受卻大不相同。

或許有人認為這樣的事,用制度來規範就可以了,規定醫護人員每一天要對病患微笑幾次,說幾句話,如果沒有達到標準,就扣薪水。其實這是萬萬行不通的,如果醫院規定醫師每天要查房兩次,每次都至少要有五分鐘,那麼是不是病患一天當中出了第三次狀況時,醫師就可以不去看他了呢?為了要達到五分鐘的要求,醫師沉默地站在病床前,雙眼注視著手錶,五分鐘一到立刻走人,這樣就解決問題了嗎?如果醫院規定護理人員每天要對病患微笑五次、說十句話,那麼是不是笑完五次、說完十句話之後,她們就可以板起臉孔、沉默不語地面對病人呢?

更麻煩的是,如果用心對待病患的醫護人員和隨隨便便對待病人的醫護人員所領的薪水一樣多,那麼吾人又如何能要求他們能放下身段、捨棄自己的喜、怒、哀、樂來服侍那些來日無多的癌末病人呢?這中間一定要有比金錢更重要、更值得追求的理想才能達成此一目標。

就在這個時候,上帝將一位特別的病人帶到我們病房,Y女士,大約六十出頭,罹患了罕見的外陰癌已有一段時間。由於病灶長在女人最私密的部位,因此她始終不敢就醫,一直拖到家人發現她身上有惡臭,才強迫她就醫。當天早上她先掛婦產科,婦科醫師看了一眼她的患處,就跟家屬說幫不上忙,要她另請高明。Y女士被送到急診室的某個角落,由於家屬當中有人認識院內負責供應室的護理長,因此便請她出面拜託我能到急診室看她。同樣是星期三中午十二點三十分,我結束了門診,走到急診室看她。聽完Y女士對病情的陳述之後,我表示要看一下患部,她立刻拒絕,但是我堅持必須知道病灶的狀況才能擬定治療計畫,Y女士才不好意思地褪下了褲子,映入我眼前的是一個直徑大約有十五公分、外表呈菜花狀的紅色腫塊,佔滿了整個外陰部,上面佈滿黑、黃色的壞死組織,屍臭般的異味撲鼻而來。

我向急診室借了換藥車,沒有戴口罩也沒有戴手套,花了三十分鐘幫她清洗傷口,大約除去了一半的臭味,才安排她住進病房;因為我知道如果沒有這麼做,病房的護理同仁一接到這樣的病患,大概會因為不知道如何處理、再加上受不了惡臭而排斥她,隔壁床的病患及家屬也無法接納這樣的病人,這種異樣眼光所帶來的傷害恐怕要比癌症引起的疼痛更加傷人。

隔天早上和下午,我都親自推著換藥車為Y女士換藥,順便也教導護士如何照顧此類有惡臭的傷口。過了幾天,護士們體諒我還有許多病人要照顧,怕我為她換藥花去太多時間,因此主動地表示她們願意接手處理Y女士的傷口。吾人不僅處理傷口,另外也安排放射線照射,治療效果良好,幾個星期之後,Y女士順利地出院了。經過了這一段長期的教育訓練,再加上病房內有許多實際的個案照顧,感謝上帝,我們終於逐漸建立了一支不再將癌末病患當成不受歡迎人物的醫療團隊。

經過了一年多的實際操練,整個團隊已經逐漸地熟悉如何處理癌末病患身體上的種種症狀,原來以為這樣已經相當了不起,沒想到這時候病房內住進了一位不到二十歲的女病患K君,她罹患了長在骨盆處罕見的惡性軟骨細胞肉瘤,在某個醫學中心接受了大腿截肢及半邊骨盆切除,但不幸地癌細胞轉移到腰椎,造成下半身癱瘓及嚴重褥瘡,雖然吾人能控制她的疼痛並且能使褥瘡的傷口長回來,但是要如何告訴一個二十歲不到的人即將面臨死亡,又要如何協助她渡過剩下的每一天呢?

這個問題實在是太困難了,連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做才好。

另外我也收治了一位四十多歲的胃癌末期女性,經過了一段時間的照顧,她的病情持續惡化;在一個星期六的早晨查房時,她用手勢表達有話要說,於是我將耳朵貼近她的嘴唇,她小小聲地說「韋醫生,謝謝你,我已經準備好了」,三個小時之後,她就過世了。她最後說的這幾個字,給了我極大的震撼,原來一個人在面對死亡時,是有可能做準備的,而且可能預備好了而沒有慌張,這是我第一次明白人是有可能以正面的眼光來面對死亡,雖然當時我並不清楚究竟是什麼力量讓她有能力去面對,但是我一直忘不了她給的啟示…………………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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