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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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2月份某一天在吃員工餐之前的空檔時,A大廚對我說:「阿信,我要跟你告解。(他知道我是基督徒,也不是很能區分天主教和基督教有何不同,於是喜歡用這樣的發語詞來跟我討論信仰問題,所以我也不以為意。)我剛剛去銀行要存錢,當櫃檯行員叫到我的號碼時,我正要走向櫃檯,沒想到一位年紀很大的老先生插到我前面,我正在考慮要不要禮讓他優先時, 行員又叫了一次我的號碼,我只好越過老先生,去櫃檯辦事。事後我回想,剛剛沒有禮讓長者是不是很不好,這樣是不是很像前一陣子大家在討論有一位學生坐在博愛座而沒有讓座,我這樣有罪嗎?」

 我生平第一次有人拿這樣的問題跟我討論,於是我按照聖經雅各書 1:19的教導:【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我仔細地想了一下,接著我說:「我先肯定你,因為你的良心是敏銳的,雖然你剛剛並沒有立刻做出禮讓長者的行動,不過你會感到不安,會想要找我討論,這個部份我給你按讚。剛剛你提到有沒有罪?答案當然是沒有,因為就我所知,我國並沒有任何法律做出這樣的規定。不過,也不是說,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我們就可以隨意去做,因為畢竟法律是社會行為規範的最近下限,就像是一般考試的及格分數定在60分,60分以下叫不及格或是俗稱的紅字,不過大多數人並不會只以60分為最高目標,通常會希望往更高、更好的境界或分數前進的!

回答過A大廚的問題後,我不禁仔細想,人的良心到底是什麼,有用嗎?為什麼常聽見有人說:「做事要憑“良心”?」那是不是憑良心就夠了嗎?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的社會上為什麼到處都有人在作奸犯科呢?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
聖經的教導是在使徒行傳23:1:【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上帝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以及使徒行傳24:16:【我因此自己勉勵,對上帝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由這兩處記載,我們可以得知,良心對於一個人的行事為人確實重要,連使徒保羅都覺得它很重要,它確實是天父上帝在創造人類時,放在我們每一個人心中,一種行事為人的準繩。

此外,提摩太前書1:5說:【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這處經文告訴我們,良心不僅重要,它還是一切愛心的起始元素之一,也就是說有了良心,再好好地運用它,人們便可以往更美好的”愛”來前進。
不過,每個人的良心並不一定是長久存在、永遠有效的,人們的自由意志是可以選擇丟棄良心的,因為提摩太前書1:19說:【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
另外提摩太前書4:1-2記載著:【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人的良心是可以被破壞的,而最常見的原因是”說謊”!

我想大家一定都知道,第一次要說謊時,內心一定忐忑不安,會有許多掙扎……,不過只要撒了一個謊,接下來的第二個謊、第三個謊、、、,就容易多了,內心的掙扎和不安很快就會消失殆盡,也就是原先天父上帝所賜的”良心”就被破壞了、麻痺了,就像是上面經文所寫的【被熱鐵烙慣了一般】。
我想有許多人會認為”說謊”並沒有什麼大不了,它比起殺人、放火似乎微不足道,不過我要告訴大家,說謊在上帝眼中是一件很嚴重的罪,因為聖經在啟示錄21:8記載著:【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也就是說,在上帝的眼中,說謊跟殺人、淫亂……的罪刑,是一樣的!

場景拉回來餐廳,如果A大廚經過了這件事,好好地做了檢討,那麼當他下一次再遇到類似的情形時,就可以選擇犧牲自己的權益,而讓長者先一步得到服務。這樣的行為就是”不求自己的益處”,而這七個字就是出自於聖經歌林多前書13:4—8 “愛的真諦”,所以他就可以如同前面所說的,有了良心,再好好地運用它,人們便可以往更美好的”愛”來前進。

本文的結論是,良心很重要,每個人都要愛護它。不過,良心是可能被丟棄或破壞的,而破壞它的頭號殺手是”說謊”,網友們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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