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上的諮詢 5.0版(上)(可憐的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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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8月14日傍晚,臉書的即時通傳來一則訊息,發訊者是以前的同事護理師K君,以下是內容:「主任~想跟你聊聊一個案例:一個胰臟癌的阿公,在妻子過世後一直都跟小三住在一起,也和小三的兒子相處的很好,正宮的女兒常會去探望病人,也會給他生活費跟看護費……。後來阿公病況變差了,女兒堅持要送到醫院,小三也表示自己沒有立場,所以把人送來醫院…,但是在照顧過程中雙方不斷有摩擦、意見分歧,甚至於女兒直接否定小三的某些想法…。病人往生前兩天,幾乎都是女兒陪伴,看不到小三……。

我想問的是,護理人員的角色立場。她們的衝突不會針對我們,對我們也非常客氣,只是雙方意見不一,讓我們有的時候比較難做事,例如一個堅持打抗生素,一個拒絕,A想做、B就拒絕,但最後醫療決定權還是在有法律效力的女兒身上,可以看到小三完全沒有說話的餘地!

護理長告訴我,這個案例是不是可以來討論寬恕這件事(女兒和小三)?但是,我個人卻覺得,在照顧阿公的過程中,其實醫療這邊並沒有給雙方同等的位置,一開始就壓根兒沒把小三的話放在心上,都是以女兒的決定和說話為主。我自己雖然覺得那樣做對小三很殘酷,但也必須遵照醫療科的決定……。

後來,阿公往生了,因為他後期都很虛弱、沒辦法說話,所以他沒辦法表達,也沒辦法對女兒道歉、道愛…,就這樣走了!

所以如果可能,醫護人員真的要介入小三和女兒之間的關係,然後去談是不是要寬恕彼此嗎?我知道重點應該放在病人身上,但是小三和女兒兩者的關係與決定,的確影響了病人的照顧模式及某些重要決議……,所以我想知道,”寬恕”真的是我們要討論的議題嗎?如果下次有類似的案例,我們還是只能以「正宮」的代表做為主要決策對象嗎?」

我回答:「這個案例確實複雜,如果眼光只放在醫療決策的不一致,然後運用法律的規範去處理,是一種處理問題的觀點,不過這樣的想法,大概就是處理「冰山的一角」。我建議妳們可以運用此案例,讓大家去思考,想要得到「善終」,究竟該準備多久、從何時開始準備?

妳可以把自己想像成「阿公」,然後開始推想,如果阿公希望自己走到生命終點前,天、人、我、物的關係都處理得很好,那麼他該如何做、何時開始做……;經過這樣的討論,大家才會真正明白,原來「善終」並不會從天上掉下來,醫護人員也只能扮演提醒(協助)的角色,真正的關鍵還是在於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如果當事人沒有做出該做的努力、付出該付的代價,結果他的善終分數不高,其實不必太驚訝。

希望你能仔細體會上述的提醒,從妳提供的事實來看,我倒是認為當事人得到他該得到的分數。

K君:「好,所以看起來這個案例,並沒有得到善終,只是表面上看起來平穩的往生,但對他的家人及愛人並沒有和諧的關係。」

我:「是的,死亡前沒有經過急救的過程,只是「善終」裡面,一個小小的部份。請記住,「善終」的關鍵是「關係」!最理想的過程是,當事人想要得到「善終」,而醫護人員教導他善終的關鍵是「關係」,於是當事人趁著臨終前,神智清楚、體力還好的一段時間,努力地去修復(重建)天、人、我、物四個面向的關係(如附圖),醫護人員則是從旁協助、穿針引線……,如此一來,善終的分數才會比較高。

 

K君:「真的~ 關係真的是很微妙的東西。在這次的照顧經驗中,其實我一直能感受到小三的無助,但是沒人可以給她幫助,我能做的只有默默聽她訴苦!」

 

我:「小三現在看似「受害人」,不過妳不要忘記 ,當初她介入阿公的婚姻時,她可是「加害人」喔!

 

K君:「對! 唉~~這是事實啊!」

 

我:「所以我在『愛是永不止息—-安寧照顧實戰專題全集』書上提過,「被害人」和「加害人」通常是一體的兩面,不過當事人通常只會對外顯露出「被害人」的角色,至於自己曾經是「加害人」的部分,則是絕口不談!」

 

K君:「嗯…,今天有再翻翻主任的書~有看到這一篇,只是突然角色換成了小三,就轉不太過來了,畢竟他沒有法律效力的身分~」

 

我:「我建議妳們真的可以每個人都假設自己是阿公,然後談談自己會怎麼做、該怎麼做?每個人講完後,其他人可以給出一個善終分數,看看誰的分數比較高!我相信這樣的討論會很有趣,也很有啟發性。」

 

K君:「真的很特別~~跟以往的案例討論完全不一樣,我會試著讓大家討論看看,主任晚安。」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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