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3月某一天在吃員工餐的時候,A大廚說:「我媽媽七十幾歲了,現在一個人住在彰化市區。我會跟她通電話,她常常說身體這裡不舒服,那裡又怎樣……,於是我就會建議她要去看醫師,她會說很麻煩;我說休假的時候回彰化帶她去看病,她也不要……,我真是覺得很困擾。前幾天她跟我說她咳嗽了好幾天,我很擔心會不會是什麼報紙常提到的什麼流感,後來轉變成肺炎而致命……。」
餐廳的小老闆N君關心地說:「那你有沒有考慮要把媽媽接來竹南住,你的擔心可以減少一點?」A大廚說:「有呀,我記得前幾年有一次,我把媽媽接來竹南跟我住了三天,不過白天大家都要上班,只有她老人家一個在家,感覺上很孤單,如果是在老家,她一出門就可以跟街坊鄰居聊天。」
A大廚接著又說:「前一陣子,媒體多次提到某某名人不小心跌了一跤,隔天就掛了,於是我也會很擔心,害怕我媽一個人在家,每天要上下一、二樓,如果跌倒了,恐怕會求助無門!所以我一直在想,要不要強迫我媽搬上來跟我們住???」
聽完A大廚的擔心,我想到的是他的困擾,應該是相當普遍的,只不過更常見的是主角顛倒過來,常常擔心的是“父母”,被擔心的是“子女”,做父母的以他(她)自己的經歷,認定什麼是好的,例如求學時該讀什麼學校、大學該填什麼科系、畢業後該去那裡任職、該選擇什麼樣的人做為交往的對象、婚後該住在那裡……,於是要求(命令)子女一定要照著做!
我相信每一位做父母的之所以會這樣做,出發點都是良善的,都是為子女著想的。不過,我也看過許多子女,因為被父母要求一定要照著父母的規劃去生活,因而痛苦萬分。我聽過一位法律系的學生說,畢業那一天,班上有一位女同學,當著來參加她畢業典禮的父母的面,當場把所有法律的書籍放火燒掉,然後對父母說:「你們一定要我唸法律,我已經做到了,這張畢業證書送給你們,算是交了差,從今天起,我要過我想要的人生!」
我還想到有一位作風前衛、身材火辣的年輕小提琴演奏家C君,幾年前的奧運會前,她想要代表她的出生國家參加滑雪競賽,不過一手培育她的媽媽極力反對,擔心她演奏用的手可能受傷而葬送了演藝前途。後來,C君執意參加,於是跟媽媽的關係徹底絕裂,她對媒體說:「我已經受夠了生活在媽媽的命令(安排)之下,這一次我不再聽她的,我要做自己。」
上面這些真實案例,聽來真是讓人難過,雖然當事人的出發點都是“好意”、“希望對方不要受苦”、“未來生活會更好”、“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不過結果卻是雙方關係絕裂,變成仇人。那些父母心裡的OS通常是:「我為下一代,做出了多少犧牲、付出了多少代價,還不是為了下一代好,希望……,我這樣做難道有錯嗎?為什麼我的子女不僅不領情、不懂得感恩,還跟我反目成仇,這到底是為什麼?????」
我猜想大多數人無法回答上述的問題,於是就選邊站,如果身邊的人是那些做父母的,自己就同情做父母的;如果身邊的人是那些被父母掌控、安排的子女,自己就同情那些做子女的,大家呈現一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說各話、僵持不下的狀態,於是彼此的關係就破裂了。
從人的角度來看,上述的問題真是無解,不過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想到的是聖經在創世記裡記載人類是上帝所造的,祂當然可以把人製造成只會聽命行事、完全按照上帝規則行事的人(就像是科幻片中的仿真機械人),但是祂並沒有這樣做,祂決定要按著祂的形象和樣式來造人,祂同時也決定要把完全、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賜給祂所造的人類,具體的證明就是在創世記2:16【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表面上來看,上帝片面地下了一個很可怕的命令,但是仔細讀,上帝並沒有在這棵” 分別善惡樹”的周圍加上拒馬鐵網,也沒有豢養幾隻火龍並在其脖子上掛著「生人勿近」的牌子,也就是說,天父上帝已經把“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賜給了每個人,還宣告祂願意“完全地”尊重每一個人的自由意志。人類完全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吃,要不要聽從祂的命令、遵守祂的法則!
換句話說,人類從始祖開始,就具有完全的、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我個人認為上帝之所以願意將完全的、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賜給人們,其實是表明祂對人類的愛,也是上帝賜給人一項最寶貴的禮物,因為沒有自由意志,就沒有愛;也就是說,沒有一個人會希望他的愛人之所以愛他是因為被強迫、是因為沒有選擇的餘地……。
同樣的道理,尊重每一個人的自由意志,不僅是“愛”的極致表現,更是“愛”的“起始點”,換句話說,如果某甲不願意尊重某乙(成年人)的自由意志,那麼無論他的動機是如何的良善、完美,他都不是在“愛”某乙,而只是想要將自己的想法強加在某乙的腦袋裡,這樣的推論緣自於“愛的真諦”:【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如果大家願意仔細想一下,什麼時候某甲需要“忍耐”某乙呢?是某乙對某甲言聽計從、百依百順嗎?當然不是。相反地,只有當某乙的言行不符合某甲的期待、不願意照著某甲的建議(安排)去做的時候,某甲為了繼續維持和某乙的關係,才需要“忍耐”某乙,這時候才跨入聖經中“愛的真諦”的起始點!
我花了幾分鐘跟困擾已久的A大廚說明了上述聖經的真理,我勉勵他說:「媽媽一個人住在彰化,未來會不會發生什麼事,那不是你身為一個人所能掌控的,不過你可以做的是“尊重”媽媽的自由意志(在你已經陳述過住在你竹南家的各種好處之後……)。當你願意“尊重”媽媽跟你的建議(想法)不一樣的決定時,媽媽會感受到你是真的“愛”她;當你願意這樣做的時候,天父上帝會給你一個應許,那就是“愛是永不止息 Love never fails!”, 也就是結果一定會成功,一定會有美好的事發生。
本文的結論是,天父上帝透過聖經對於”愛”這個字所下的定義,跟一般人的傳統認知,真的很不一樣,其中的關鍵就是”自由意志”四個字,沒有”自由意志”就沒有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