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8月某一天,我PO出「學習跟孩子說話」一文後,以前醫院的護理師同事C君留言說:「前幾日,接孩子下課,看到一位五歲的姐姐牽著不到兩歲的妹妹在溜滑梯……前面溜得很順,但到後半段時,小妹妹重心不穩幾乎變成是被拖拉滑下,甚至頭是磨著石滑梯而下……
我看到媽媽大聲喊著姐姐的名字,我立刻上前,幫忙檢查孩子有無外傷,並簡單告知若擔心腦震盪的注意事項……
我蹲下,問著姐姐:妳覺得溜滑梯好好玩,所以想牽著妹妹溜,對不對?
孩子點點頭……
我繼續說:可是妹妹好小好小,妳在前面溜,牽著她,她沒跟上妳的速度,她後來倒下來了……。我知道,妳在前面,真的不知道後面的妹妹……
孩子繼續點著頭!
我說:下次滑的時候,我們讓妹妹坐前面,妳抱著她溜下來,看看,是不是更安全。
每次,看着別的孩子……都再次再次提醒著我們“話好好說,氣慢慢生”!」
看完上述的留言內容後,我覺得太棒了,應該讓更多網友們看到。
C君所描述的故事,讓我想起以前在醫院時,一位同事Y君曾經在醫務團契聚會時,跟大家說她小時候,有一次在家裡附近學騎腳踏車,一個不小心跌入大水溝,好不容易一身狼狽地把腳踏車拉回馬路上,這時候她媽媽出現了,媽媽什麼話都沒有說,立刻就賞她一巴掌……,到現在她還是記憶猶新。
聽過Y君的親身經歷,我很仔細地想,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我相信Y君的媽媽當然是愛護女兒的,可是她所採用的方式,卻是會帶來許多後遺症的。為什麼會如此呢?反過來說,如果事件重來一次,我們有沒有更良善的做法呢?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想到的是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實話實說、就事論事” 的法則(有一件事,就該處理一件事)、(有二件事,就該處理二件事,依此類推)。
如果我們願意平心靜氣地分析,會發現不管是C君所講述的故事還是Y君回憶的事件中,至少都包含著四件事,
第一件是大家一眼都可以看得見的事件本身;
第二件是當事人做出該行為的原始動機;
第三件是當事人出事時的心情(情緒);
第四件是旁觀者(媽媽)看到當事人出事時,自己的心情(情緒)。
在這四件事當中,第一件是絕對不會被忽略的,因為大家都看得見,不過後面幾件事,就是大家容易忽略的,因為它們看不見!也因為如此,我們就再回頭看看每一件事。
第一件是事件本身,那就是小姊姊拉著妹妹溜滑梯,結果小妹妹頭下腳上地滑下去……/ Y君騎腳踏車摔到大水溝裡……>>它需要有所學習、記取教訓 ;
第二件是關於當事人原始的動機,小姐姐是想要跟妹妹一起享受溜滑梯的快樂 / Y君則是想要享受學會騎腳踏車的快樂……>>它需要被認可而非責難;
第三件是關於當事人出事時的心情(情緒),小姐姐跟Y君應該都是驚慌失措、害怕的不得了……>>它需要被安慰、關心、擁抱;
第四件是關於旁觀者的心情(情緒),兩位媽媽應該都是受到驚嚇、擔心孩子受傷……>>它也需要被安慰、關心;
如果按照天然人的習性,兩位媽媽只會看到第一件事,接著立刻說話或出手。她們並沒有察覺到當時其實有四件事糾纏在一起,因此幾乎一定會做出不適當的言行,例如Y君的媽媽。這很像是一張考試卷裡面有四道題目,某位考生誤以為只有一題,就算用盡全力去作答,最後的得分還是很低!
一個人要怎麼做,才能看出(察覺到)有四件事呢?最 simple and effective 的方法就是運用聖經雅各書 1:19的教導:【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這裡的【快快的聽】當然包括仔細地思考、觀察……,經過這樣的起始,一個人應該不難看出(察覺到)裡面有一件以上的事……。走到這裡,其實已經成功了一半以上,接下來就依照雅各書 5:12的教導:【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實話實說、就事論事” 的法則(有一件事,就該處理一件事)、(有二件事,就該處理二件事,依此類推)……。實際的作法就是上述C君留言的內容,不必我再贅述。
本文的結論是,溝通是需要學習的。當一個人願意按照聖經【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去進行時,他等於是在一場考試中,把整張考卷從上到下、從正面翻到背面先看一遍,知道有哪些題型、有幾道題目、各題如何配分……,接下來才是根據時間的多少、衡量自己的能力,提筆作答,這樣才可能取得好成績。如果一拿到考卷就立刻矇著頭寫第一題,結果可能很慘,因為當老師收卷時,他才發現背面還有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