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8月下旬在「快樂門診」中,案主L君提到她跟兒子間的衝突。某一天晚餐,L君帶兒女外出用餐,因為她自己不餓、加上該餐廳規定每位顧客都必須點一份套餐,為了不浪費食物並節省開銷,於是L君自己並未留下用餐,而是先幫兒女預先結帳。離去前,她表示「套餐中某些孩子們不喜歡吃的食物可以帶回家給她吃……」,沒想到兒子回說:「不給吃!」
剎那間,L君的情緒就上來了,心裡的OS是:「你吃的套餐是我幫你付的錢,你竟然說出這樣的話?」就在這時刻,兒子突然改口說:「開玩笑的啦!」L君的臉色並未立即和緩,於是兒子補上一句「是怎樣,難道不能開玩笑嗎?」……
聽到這裡,我首先想到的是聖經以弗所書5:4【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以及以弗所書4:29:【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因為L君跟她的兒女都是基督徒,所以我打算運用上述經文來指導L君。
其次,因為L君跟我協談過許多次,我對她小時候在原生家庭中的生活點滴有所了解,她曾表示讀國小時,每次開口要跟父親拿營養午餐費時,都被多次拖延,直到全班只剩她一個人沒交(被老師羞辱),父親才不甘願地掏出錢來……;毫無疑問地,這樣的童年經驗(無理地被拒絕)必定帶來某種程度的心理創傷,所以當她兒子說出:「不給吃!」的時刻,其實我可以體會L君兒時的傷口再次被撕開,難怪她的情緒霎時間變得波濤洶湧……
我告訴L君,經過這件事,我更加明白為何聖經的教導跟社會上一般人的觀念是如此的不同。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標題是「開玩笑 vs 幽默感」,內容提到「如果想要開玩笑又不會擦槍走火,必須有兩個前提,首先是知道對方對於玩笑的尺度為何?例如平常時間,某乙叫某甲“死胖子“,某甲不以為意,可以接受。
其次是知道對方當時的心情為何?也就是說,某甲原先對於玩笑可以接受到A程度(例如某甲平常被某乙稱呼為“死胖子“,他不介意……),可是某一天,某甲剛被老闆痛罵一頓、前一晚跟老婆吵架、摯愛的親人剛過世……,或是剛被無預警觧僱,這時候如果某乙叫他“死胖子”,說不定某甲就會發飆,甚至動手痛打某乙一頓……。
如果上述兩個前提沒弄清楚,那麼「開玩笑」會演變成擦槍走火,就不令人意外了……」
聽過L君的故事,我對於何謂「玩笑的尺度」有了更深的認識,原來後者可能牽涉到幾十年前的記憶……,我相信要弄懂這些真是太困難了,所以最simple and effective 的說話方式就是「不說戲笑的話」,等同於「不要開玩笑」,而是按照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至於「幽默感」,那是跟開玩笑不同的,我想起一則故事,有位大將軍在宴客,年輕的服務生在倒酒時,不小心把酒灑在他的頭上,而將軍的頭幾乎已經凸了。當時的場面很尷尬,因為整桌賓客都看見了,大家以為平常威嚴慣了的將軍應該會大聲責罵該服務生,沒想到將軍平和地對那位服務生說:「你可能是想要試看看酒精會不會讓我的頭髮長出來……,我嚐試過了並沒有效,不過我還是謝謝你。」霎那間,大家都笑了,於是一場意外就此弭平,所有人繼續快樂地用餐,那位服務生也沒有受到責備。
到底不當的「開玩笑」和能夠化解尷尬的「幽默感」有何區別呢?
「幽默感」有助於人際互動,對於人際的衝突和摩擦具有潤滑的功能;
在個人的壓力方面,「幽默感」具有緩衝、調節的功用,在面臨壓力時,它可以幫助個人免於將所有心思都放在負向思考上,壓力感會減低,於是壓力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會減少;
在生活品質上面,「幽默感」可以使人們常用正向的態度面對人生,常保有正面情緒;
既然「幽默感」具有上述如此多優點,那麼它的定義為何呢?因為我在網路上找不到適當的答案,我就大膽地先提出我的想法。
我認為「開玩笑」跟「幽默感」有三個不同,第一是從動機來看,後者比起前者,有更多的「利他(為了對方)」,而不是「為己(自己想要獲得稱讚或關注)」;
第二是從過程來看,後者比起前者,更能夠「引起內心的共鳴」,而非只是表面上的哈哈一笑;
第三是從結果來看,後者比起前者,更能夠讓人際關係變得和諧、衝突得到化解,於是大家更快樂!合宜的「幽默感」就像是一顆金蘋果,正如聖經在箴言25:11說【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裏。】
以上就是我建議L君,回家之後可以跟兒子討論「為何不能開玩笑?」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