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放棄?(四)(該不該忠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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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蘭特教授對畢業生的演講內容,繼續談到第二個高人氣美德「真實」,意思是忠於自己,有超過一半的畢典演說以它為主題。做人當然要真誠,我絕不鼓勵你欺騙自己。他說:「念研究所時,有個教書的朋友請我代班上課,我向來很怕公開演講,但為了幫忙還是答應了。上完課,我特地請學生填寫問卷,看自己教得怎樣。結果非常殘酷,一位學生寫道,我上課太緊張了,緊張到讓全班都開始顫抖。真實的我,非常不喜歡公開演講,但是從那時起,我開始自願替其他老師代課,因為這是進步的唯一方法。我並沒有忠於原來的我,而是忠於那個想要進步、想要在講台上很自在的我。這就是第二個啟示:做真實的自己,但不要因此阻礙自我的成長機會。」

…………

這又是「兩個都對」的問題,乍看之下,「做真實的自己」是對的,而「願意改變有所成長」也是對的,那麼一個人又該如何抉擇呢?格蘭特教授舉了他的經驗為例,不過他的經驗就適用於其他人嗎?更何況遇到的事情很可能跟格蘭特教授不同,那又該如何做抉擇呢?

面對這樣的問題,聖經裡在羅馬書5:3-4早有答案:【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另外在馬太福音25:14-30也說:【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裏。』

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每個人都是上帝創造的,是尊貴的也是有能力的;雖然上帝賜給每個人的能力(恩賜)有多有少,但不管是多是少,祂頒佈的共同原則是「認真努力」,所以一個人當然不該劃地自限(類似上述經文中,拿一千銀子的僕人);只要多練習、多努力,當然會進步。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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