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8月上旬在「快樂門診」中,有兩位案主是因為夫妻衝突而來求診的。在協談過程中,中年的A君表示,過去在原生家庭裡面,當阿嬤在數落、刁難母親時,父親默默無聲不敢出言力挺母親,這看在當時還是孩童的A君眼中,心裡是非常不認同、不舒服的,不過他沒有能力作些什麼……;當A君自己結婚後,某一天幫妻子做家事(晾衣服)時,被母親看到後數落他「家事都由你做了,你老婆不就沒事幹了?」當時的他不知如何答覆也不敢回嘴…
年輕的B君抱怨,不知道為什麼妻子總是對他的姊姊有意見,例如:姊姊帶著小外甥回娘家,如果小外甥把地板弄髒了,妻子會不高興;姊姊用了一張濕巾幫小外甥擦拭雙手後隨手把整包濕巾帶走,妻子就跟B君抱怨「她很自私…」,接下來B君就回覆:「一包濕巾才多少錢、家裡還有很多包,更何況你身邊許多嬰兒用品都是姊姊送的,你怎麼在計較這個呢?」;正懷第二胎的姊姊胃口很好,有一次把妻子炒的菜吃光了,於是妻子再度跟他抱怨姊姊的不是……,幾天後,B君當著妻子的面、對回娘家的姊姊說:「你去炒一盤菜來給她吃、讓她吃光,你們就算扯平了!」
該如何幫助兩位年紀不同、但同樣是人夫的A、B君呢?
我聯想到羅馬書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以及創世紀 2:24【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我告訴兩人,「人際關係」是變動的(Dynamic),也就是隨著時間的過去,人與人的互動應該要有所改變,例如當子女長大後,父母跟子女的關係如果沒有做出適當的調整,就會有摩擦、起衝突;
在所有人際關係中,「夫妻關係」是最特別的,【二人成為一體】不僅是字義上兩人同房做愛,它更表明「夫妻關係」的重要性高過其他人際關係(包括上一代跟下一代的親子關係…),等同是「憲法」的位階高過其他一切法律,當其他法律抵觸憲法時,該法律一概無效!
如果將上面兩段聖經合起來看,我的心得是人既是天父上帝奇妙的創造、婚姻制度更是祂獨特的設計,當一男一女進入婚姻後,他們必須努力地、有意識地更動(調整)自己原有的一切人際關係、將「夫妻關係」置放在最重要的位階,如此便能過著甜蜜、幸福、快樂的婚姻生活;
相反地,如果一男一女進入婚姻,雙方都按照舊有的人際關係去生活、沒有將「夫妻關係」置放在最重要的位階,結果就是勞苦、愁煩、爭吵不斷…,至於有沒有離婚(勉強維持法律上的名義),在我看來沒那重要,總歸就是兩人都過得「不快樂」!
聽過上述說明,A君很高興地表示,當他知道聖經教導後,他覺得未來在面對類似狀況時,他會勇敢地站出來並加以說明,他會變得「有底氣」!
我則是勉勵他,當他沒有離開父母,他就一定會複製父母的模式,於是悲劇(婆媳衝突)就會一代一代地傳下去。
至於B君的問題,並非常見的「婆媳衝突」,於是我繼續問了幾個問題,突然間聖靈賜下靈感,於是我問B君:「從小到大,你們姊弟感情是不是很好、無話不說?」B君:「你怎麼會知道,我跟姊姊確實如此,幾年前姊姊結婚、生子,她經常回娘家,我們感情還是很好、還是無話不說…」
談到這裡,我覺得真相大白了,於是我告訴B君,當他過去在談戀愛時,「太親密的姊弟關係」可能會影響他跟女友的交往(俗話說情人眼裡容不下一粒沙)……,B君驚訝地回答:「確實如此,過去有一位女友曾經抱怨過此一狀況。」
同樣的道理,結了婚之後,「太親密的姊弟關係」則是會影響他跟妻子的關係……,即便B君在「理性上」可以指出妻子諸多的「不是」,不過按照聖經教導,B君確實沒有把「夫妻關係」置放在最重要的位階,甚至還為了力挺姊姊、說話開酸自己的妻子…
雖然B君不是基督徒、也不認識基督信仰,不過他卻認同上述聖經教導,於是問我他該怎麼做?
於是我鼓勵B君按照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寫一封信給妻子,承認過去沒有將妻子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以上屬於「是就說是」),不過自己是因為不知道而非故意那樣做(以上屬於「不是就說不是」);現在,他知道聖經教導是如此,因此他會修正並按照去做。
………………
得知兩位案主都認同聖經教導,我覺得很高興,不果我也勉勵兩位人夫,「關係的重要性並不是嘴巴說了算,而是在實際衝突中(婆媳衝突、妯娌衝突)才能分辨出來……」,於是我鼓勵他們 「用行動證明自己把妻子看得比其他人都更重要」,如此一來他們的婚姻生活就會往甜蜜、幸福、快樂邁進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