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順序(中)(十誡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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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文)這樣的慘痛例子並不少見,不過網友們有沒有想過一件事,那就是“誰來告訴我們各種事物的輕重呢?”工作、賺錢、家庭、婚姻、父母、小孩、老闆、吃東西、買東西、跟朋友聯絡感情、到處遊玩、看電影、打電動、上學、考試、在路上遇到需要幫忙的人……,這麼多人、事、物,我們該如何區分其輕重呢?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最適當的解決方式就是運用聖經在出埃及記20:1-17的教導:【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 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上面這段聖經,就是大家聽過的”十誡”。我曾經問過另一位基督徒,十誡的第一誡是什麼?他想了一下,說是”愛人如己”吧!因為整個基督信仰都是在講”愛”呀!
是的,”愛”是貫穿整本聖經的最重要主題,不過“愛”是如何定義的呢?是“打是情、罵是愛”嗎?是令人窒息的愛嗎?是”我愛不到你,也絕對不讓別人愛你”嗎?是無微不至的溺愛?還是百依百順的寵愛???

由此可見,在”愛人如己”上面,還要有更高的指導原則,那就是十誡的第一誡,記載在馬太福音22:35-40:【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在聖經中,上帝告訴祂的百姓,誡命(生活法則)是有輕重順序的,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愛”天父上帝。這樣的說法聽起來好抽象,上帝雖然是無所不在,不過祂看不見,我們要如何去“愛”祂呢?答案是在約翰福音14: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原來遵行上帝的命令、按著祂的法則行事為人,就是“愛祂”!
明白上述的原理,可以幫助我們去釐清生命中各樣人、事、物的重要性和優先順序,於是我們面對的A、B、C就不會是令人困惑、容易混淆的”橫向排列”,而是由上到下的”縱向排列”,我們只要照著天父上帝透過聖經的教導來安排順序,先處理A,再處理B,然後處理C……,如此一來,我們的人生就會像是本文一開頭,那一位教授哲學的老師,示範給學生看的如何正確地填滿罐子的比喻,是個豐盛的人生!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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