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1月28日星期天在吃員工餐時,老闆娘N君提到她先生當天必須去上班,因為下一週他得要請三天假。首先是,他先生在外籍看護去接受年度體檢時,必須請一天假來照顧家裡的長輩;有一天,他必須帶長輩去醫院定期回診;還有一天,他要陪女兒去台北參加大學學測的術科考試……;因為必須密集請假,所以他星期天事先去加班。
聽到這裡,內場的領班A大廚表示,N君的先生跟公司的老闆有著蠻近的親戚關係,多請幾天假應該「沒關係」,打聲招呼就好了,怎麼還會需要事先加班呢?
我則是有著不同的想法,我說:「在我的認知中,越是「有關係」,越是要特別避嫌,因為會被其他人用放大鏡來檢視!」
A大廚不解地表示為何如此,我說:「如果公司裡的某位員工跟老闆有著親戚關係,因此就常常違反公司的規定,表面上好像沒什麼,不過其他同事看在眼裡,一定會不服氣,或許當下不敢說什麼,不過終究會有不良的影響。最常見的例子就是,某個政府機構的主管,不管是在進用人員或是在年度考核時,偏袒自己人……,其他部屬看在眼裡,只能忍氣吞聲。幾年後,該主管想要升官,或是出馬競選民意代表時,就會有人把他當時如何偏袒「有關係」的部屬一事對媒體爆料、公諸於世……,結果如何就不用我多做說明了。」
A大廚還是有疑問,他表示上述的例子是公家機關,如果是在私人企業,應該就沒有那樣的顧慮了吧!
我想了一下才表示,私人企業的管理模式大概可以分成兩類,第一類就是A大廚所熟悉的,老闆把公司的所有權和管理權都交給自己的兒女(也就是「有關係」的人),當然他這樣做,員工確實不能說些什麼。這樣的企業,持續成功的當然有,不過更多見的是第二代勉強能守成,第三代就虧損倒閉,所以俗話才會說“富不過三代”;
第二類是老闆把所有權和管理權分開,將後者交給專業的經理人(也就是「沒關係」的人)。就我所知,國內某個A開頭的筆電大廠,幾年前因為虧損而搖搖欲墜,後來是找來跟該集團創辦人完全沒有親戚關係的專業經理人,整個企業才起死回生的。
聽完我的說明,A大廚開始明白,原來親戚關係如果運用不當,也是會導致不良後果的。我補充說:「任何事物都是一樣,運用得當是加分,運用不當會扣分,親戚關係也是如此,這正如聖經在哥林多前書10:23所說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過了幾分鐘,A大廚有感而發地表示,前幾年震驚台灣社會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件,如果當時他也在現場,他會怎麼辦?他慎重地說:「當時車廂裡有許多人,如果大家一起聯手對抗兇手,結果應該不一樣,不過當時因為車廂裡的人彼此都不認識,或許很難有人帶頭指揮。他繼續說:「我想了很久,如果當時我跟我兩個都已經成年的兒子在車廂裡,我可能會叫我兩個兒子跟我一起連手,拿任何可以丟擲的物品大力扔向兇手,趁他必須閃躲時,三個人衝向他,應該有可能制服兇手,減少其他人喪命!」
我聽了,覺得很高興,因為我那幾天才剛PO出有關北捷慘案的回顧,想必A大廚是看了之後,重新思考,於是我說:「你能對於該慘案重新思考,是很值得稱讚的,特別是你的做法,父子三人連手來面對危機,在我看來,就是把「有關係(父子關係)」做出了正確的運用,值得按讚拍拍手!」
幾分鐘後,我在廚房裡,再一次對A大廚表示肯定和讚美,因為他願意運用天父上帝所賜給他的自由意志與智慧聰明,重新去思考社會上的問題,而不只是會人云亦云,這真是太值得稱讚了。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