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見人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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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6月中旬某一天,一位來過「快樂門診」幾次的案主C君在臉書PO文,大意是C君某一天跟同事聊天聊到對方的父親,同事表示父親在十年前(左右)已經因為癌症離開了,而且她們遇到一個很「奇怪」的醫師。她父親住的是安寧病房,很容易明白……就是已經沒機會了,只是讓病患舒服一點而已。
她口中這位「奇怪」的醫師曾經讓他們家屬氣炸,很不能諒解醫師怎麼能夠這麼直白地告訴病人和家屬不能再做夢了、沒有機會了……;後來,她的父親果然在醫師預測的那一小段時間離開了……

她們慢慢回想,突然發現這位醫師是對的,因為……坦白病情才能讓病人有機會去完成未完成的事,交代他需要交代的一切,讓家屬能夠有機會做好準備,讓彼此有機會,來得及道愛、道歉、道謝與好好道別……

兩人談到最後才發現……C君認識這位醫師……他,實在太特別、太另類了。

 

上述內容讓我想起107年7月的一則臉書留言:韋主任好,謝謝你的正確指導,使我學會生命的決定權在當事人,有權利知道自己的生命長短。20幾年前,公公罹患末期癌症,我們全家選擇不告訴他老人家……,您的一句話「他有權利知道」,改變了我對人生的認識,所以之後只要有您的演講我有空都會參加,謝謝你……

 

時間往前推,民國91年某一天,我從院長室收到一封投訴信:

院長您好:

家屬中有一人是貴院需長期追蹤的病患,這個月有在貴院做了第一次的檢查是惡性腫瘤,第二次再檢查時確定是癌細胞,因為病患已經七十多歲且又有多種重大疾病纏身(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 ,在第一次檢查報告出來時已經告訴護士及醫生,不要告知病患病情,醫生卻一五一十的全說出來,造成病患心理極大的影響,沒想到第二次確定是癌症時,醫生還是一五一十的全盤告知,陪同看診的家屬還在旁邊打手勢,沒想到此位醫生卻視而不見,完全不顧病患的心理感受,這樣的行為不等於是法官當眾宣判嫌犯死刑嗎?我大嫂之前是護士所以多少認識一些醫生,當我們把這件事告知其他科系的醫生時,沒想到得到的答案卻是「已經有聽到很多病患家屬的反應了,可是沒辦法,因為那位醫生的個性就是這樣」。貴院不是通過 ISO 服務品質認證嗎?怎麼會做出這麼不道德的事情呢?就算是無藥可救也不需要用這種態度吧!

最後希望貴院能給予滿意的答覆,給眾多的家屬一個交付,或者乾脆把這件事登報,由社會大眾來判斷評理呢?                                                  傷心的家屬敬上

 

您好:

我們已收到您的來信,不知是否可明確說明是那位醫生?                          院長:x x x

 

您好:

謝謝您的回信,實在是不得已才有這樣的舉動,因為病患到現在心情還是無法平覆,我昨天已哭了整夜,家人年紀都這麼大了還要接受如此大的打擊,真的是萬般的不捨與煎熬,希望院長能體諒,同時家人也絕對的肯定貴院的醫療品質。

此位醫生是腫瘤科的韋醫生!

當時的醫療界,對於癌症的病情告知還非常的傳統,醫師常常會配合家屬的要求或暗示,對病患本人隱瞞病情,或是避重就輕……,於是我天天面臨抉擇,要不要跟其他醫師一樣,為了討好家屬而剝奪了病患知道病情的權益呢?

我選擇依照聖經的教導,因為聖經在創世記記載人類是上帝所造的,祂當然可以把人製造成只會聽命行事、完全按照上帝規則行事的人(就像是科幻片中的仿真機械人),但是祂並沒有這樣做,祂決定要按著祂的形象和樣式來造人,祂也決定把完全、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賜給祂所造的人類,

具體的證明就是在創世記2:16【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表面上來看,上帝片面地下了一個很可怕的命令,但是仔細讀,上帝並沒有在這棵” 分別善惡樹”的周圍加上拒馬鐵網,也沒有豢養幾隻火龍並在其脖子上掛著「生人勿近」的牌子,也就是說,人類完全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吃,要不要聽從祂的命令、遵守祂的法則!

換句話說,人類從始祖開始,就具有完全的、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

我個人認為上帝之所以願意將完全的、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賜給人們,其實是表明祂對人類的愛,也是上帝賜給人一項最寶貴的禮物,因為沒有自由意志,就沒有愛;也就是說,沒有一個人會希望他的愛人之所以愛他是因為被強迫、是因為沒有選擇的餘地……。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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