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2月的某個星期一,我應邀到台北的伊甸基金會總會演講,於是就沒有到餐廳上班。隔天早上來到餐廳,發現A大廚左手中指的第三節有很明顯的腫脹發紅,我關心地問他為何如此?
他說:「昨天早上在處理食材時,被一條魚身上的鰭給刺到,同事們都很關心,於是大家告訴我要將傷口裡的髒東西給擠出來,因為魚身上說不定有海洋弧菌什麼的,嚴重的話可能需要截肢,所以一定要把細菌給擠出來,傷口才會好。
於是我一個早上花了許多時間在擠壓傷口;
後來還有同事說要把傷口泡在鹽水中,鹽水可以消毒殺菌,我也照著做了;
後來又有同事說要將手指泡在熱水裡,可以促進血液循環,傷口才好得快!
結果隔了一天,我的手指頭就變成腫脹發紫了!」
聽完他的陳述,我差點昏倒,因為處理傷口不是這樣搞的,於是我跟A大廚說:遇到手指被魚刺到,正確的做法是先在乾淨的水下面沖洗幾分鐘,這時候確實可以擠壓傷口,將異物或是髒東西擠出來,接下來就是維持乾燥、黏貼傷口,避免外界的細菌從傷口入侵,然後就是觀察傷口的變化;接下來的過程,就是靠上帝造人的過程中,所精心設計的免疫系統(包括白血球和一系列的發炎反應)來對抗可能的細菌入侵……。
此時A大廚說:「同事們還跟我說,傷口裡面會有膿,一定要用力擠出來才會好,有的還說要拿一根針,將它燒紅消毒,然後將它刺進傷口,好讓膿流出來,甚至於還有人說要用刀子把傷口劃開,讓膿可以流出來……。」
聽到這裡,我更加傻眼,於是我說:我們的皮膚外表剛受傷時,絕對不可能立刻就有膿形成,因為所謂的膿其實是我們身體為數眾多的白血球跟細菌作戰後死亡,所遺留下來的殘骸,也就是膿如果會出現,一定是受傷後一段時間,可能是幾天之後,才可能出現;在這之前,如果我們胡亂地擠壓傷口,不僅擠不出什麼東西(因為膿根本就還未形成),還會把身體組織裡免疫系統好不容易已經建立起來的防線,給破壞掉,結果可能使感染的範圍更擴大,甚至於會讓細菌更容易侵入我們的血液中,造成可怕的菌血症喔!
聽完我的說明,他一方面覺得很懊惱,一方面很焦急地問說:「那我該不該去看醫師拿藥吃呢?」
我心想:如果是我自己,我會選擇再觀察,根據的理由是我多年的行醫經驗,還有我對上帝所設計的免疫系統有一定的信心,不過A大廚畢竟不是我,沒有專業的醫護背景,所以我回說:「可以呀,如果你很擔心傷口會持續惡化,是可以去看醫師的,而醫師應該會開立口服抗生素和消炎止痛藥給你。」聽完我的分析,A大廚立刻就去就醫了。拜台灣健保體系的方便性,他不到半個鐘頭就回來了,醫師開的藥跟我原先預測的,一模一樣。
忙完了中午的客人用餐時段,我看到A大廚拿了一條藥膏正在塗抹他左手指的腫脹處,我好奇地問:「你在塗什麼?」我心想應該是一些抗發炎藥物所製成的軟膏吧。
沒想到他說:「是另外一位外場的同事拿給他用的,她說用來保護皮膚很有效,她還秀給我看她將該藥膏塗在手臂上一小片皮膚破皮處,藥膏形成一片透明的薄膜,據說還可以防水呢!」
我拿起該藥膏看了一下,沒錯,它就像是膠水,乾燥後會形成一層透明膜,確實可以保護磨破皮的皮膚,可是A大廚的手指頭上,雖有發炎腫脹,但是並沒有看到任何皮膚明顯的的破損,所以不需要塗那一類的藥膏,更何況剛剛在工作時,他的左手已經戴了一隻手套做保護,所以真的不需要再多此一舉了……。
看到這裡,我心裡想到一句成語,跟”塗”這個字有關,那就是“道聽塗說”,於是我想要對它做重新的詮釋。
如果我們用理性來分析這樣的特質(個性),那麼它會是「很願意聽從別人給的建議,並且願意照著去做!」
正如我先前多篇「新說文解字」系列的文章所提到的,每一種特質都是天父上帝賜給人的,所以也應該照著聖經羅馬書12:6所教導的:【所以我們要按照上帝給我們的恩惠,好好地運用不同的恩賜,做應該做的事。】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每一種特質都是上帝所賜的,祂的原意都是好的,不過人是不完全的也是會犯錯的,所以每一樣特質都像是一把刀子,如果拿來切菜、切肉、做菜……,那就很好,令人歡喜快樂;相反地,如果一把刀子,拿來砍人、傷人、殺人,那就不好,令人勞苦愁煩,也就辜負了天父上帝的一番好意與用心。
正因為A大廚具有「很願意聽從別人給的建議,並且願意照著去做!」的特質,所以我常常跟他提到基督信仰的內涵,舉例來說,當我們在吃飯時討論到殺人犯到底該不該處死刑時,他會問說:「為什麼有人被判死刑,有人被判無期徒刑,也有人卻只被判有期徒刑呢?這樣公平嗎?」
我當然知道法界人士有專業的看法,不過我是從信仰的眼光來看這些事,於是我跟他說:每一次看到殺人犯的判決,我也會像你一樣地問:「公平嗎?」不過這樣的疑問並不會對我形成困擾,因為聖經在啟示錄20:11-13清楚地描述”末日的審判”:【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也就是說,不管這個世界上的司法判決公不公平,到了末後審判時,我們每個人都要直接面對上帝的審判,我相信所有的是非曲直都會有一個公平、公正的對待。
對於這樣一個不是令人心裡很舒服的觀念,A大廚倒是很能聽進去,以至於後來當我們討論到“爬山時看到新台幣1000萬的現金,要不要據為己有時”,我一提到我相信“末後的審判” 時,他立刻就知道我是不會拿的。過了幾天,他還主動跟我說他用” 末後的審判”來提醒他今年要升大二的小兒子,要學習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能只做表面功夫,也不能只是做給父母看而已。
我想,就算A大廚還不是基督徒,對天父上帝的認識也不多,但如果他把我跟他講的“末後的審判”牢記在心,對他的一輩子,一定有所幫助。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認為他的特質是做了正確的發揮,對他未來的行事為人是有幫助的。相反地,如果他的特質用錯地方,聽進了一些似是而非的建議時,那就容易被形容成“道聽塗說”,不僅成了負面的評價,還會對自己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