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說文解字(刷存在感)(四)(驚世駭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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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想問兩個問題,首先是「一個人如果從小在原生家庭裡,他的存在感經常得不到滿足……,等他長大後,他變得不善於向外界表達自己(發出信號),也不知道應該如何有效地回應別人,導致人際關係不佳……,這時候他該怎麼辦?」

換個方式來問,一個人如果為了想要滿足此種不滿足,他可能做出什麼事呢?我立刻聯想到知名搖滾樂隊「披頭四」的成員約翰藍儂(John Lennon),34年前被瘋狂粉絲查普曼(Mark Chapman)射殺身亡一事。查普曼的妻子在2014年首度開口談論事件,透露她丈夫是為了成名才犯案。她表示丈夫殺人後深感後悔,……查普曼因被判處終身監禁,現仍被囚禁在紐約奧爾登(Alden)一所監獄中,過去曾8度申請假釋被拒。

更常見的是許多青少年穿著奇裝異服,打扮得怪裡怪氣,露乳露腰露臀,身上刺青,穿上舌環鼻環肚臍環,改裝摩托車的排氣管製造噪音……,推究其心態,恐怕也是強烈地需要存在感、價值感。因為他們在一般的情境下得不到,因此想要用讓他人不得不側目的方式來獲取。

不用我說,我想大家都知道上述的處理方式是不理想的,也得不到其他人高質量的回應(絕大多數人無法理解),所以自我存在感、價值感的問題不僅沒有改善,還更加惡化。

那到底該怎麼辦呢?應該要從那裡得到適當的滿足呢?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想到的是聖經出埃及記 33:12:【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在我眼前也蒙了恩。】也就是說,一個人除了從其他人的回應中,可以獲得存在感,他還可以從上帝那裡獲取,因為天父上帝把每一個人都創造得”獨一無二”,在全世界六、七十億的人口中,每個人的指紋都是“獨一無二”的,就算是同卵的雙胞胎,指紋也是不同的;此外,祂還按照姓名,逐一認識我們每一個人。

另外以賽亞書:49:15更是說:【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總括來說,在天父上帝眼中,我們每個人都是特別的尊貴、獨一無二的存在,既是 only one,也是 number one !所以,一個人如果從小在原生家庭裡,他的存在感經常得不到滿足……,他可以不必像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例子裡的主角,做出驚世駭俗的舉動,想要得到眾人的注目或一舉成名,結果反而是惹禍上身,或是被別人貼上負面標籤;他也不必像我前面提過的那位同事,不斷地抱怨長官同事,為的是獲得自己想要的「存在感」。

相反地,他可以來到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天父上帝面前,把他的需求、他的委屈都向祂傾訴,結果是他會得到上帝的憐恤。

不僅如此,天父上帝還具有“醫治、安慰”的能力,以賽亞書57:18說:【我看見他所行的道,也要醫治他;又要引導他,使他和那一同傷心的人再得安慰。】

瑪垃基書4:2記載:【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你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裏的肥犢。】

詩篇94:19:【我心裡多憂多疑,你安慰我,就使我歡樂。】

詩篇119:50:【這話將我救活了,我在患難中,因此得安慰。】

天父上帝既然能用祂的能力創造人類,所以祂具有醫治、安慰的能力,也是合乎邏輯的。祂如同父親愛我們,祂當然很樂意醫治我們,包括孩童時期,因為沒有得到足夠存在感,所導致的心靈傷口。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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