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vs努力(下)(向著標竿直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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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矛盾的是,如果按著佛理,人戒除了一切慾念,修成了佛(佛這個字的左邊是人字邊,右邊是弗,不是、否定的意思,全義就是『不是人』),從此不再有任何的慾念或痛苦,那麼他就真的是沒有人性了,完全符合『佛』這個字的定義。不過我們回過頭來想一想,一個沒有人性的人,還能算人嗎?

一個人對於別人的痛苦毫無感覺、毫無憐憫時,他還能算是個人嗎?

如果他已經不是人,那麼他存在這個人的世界上又有什麼意義呢?

也就是說,這種狀態若以人間生活的標準來衡量,無疑等同於「死」,因為人若絕對的無慾、無為、無獲,那麼不管他是否還有生物學上生命的存在,都猶如死,不是嗎?

換個場景來說明,如果有一天,你回到家,發現你養的小狗對你視若無睹、叫牠牠也不跑來你跟前、你拿東西給牠吃它沒有搖尾巴或露出高興的樣子、你要跟牠玩但是牠卻不理你,那麼牠還算是你的寵物狗嗎?你還會養牠、疼牠嗎?

還有更加矛盾的事,那就是『想要脫離痛苦、進入涅槃』本身就是一種慾念、一種「集」,也就是達成了很高興、達不到就會很痛苦,這不就是標準的慾念嗎?既然有了慾念,按著佛家的理論,就一定會帶來痛『苦』。

這很像是一個人坐在椅子上面,卻用盡吃奶的力氣想要把自己給抬起來,結果一定是徒勞無功,不是嗎?容我再舉個更容易懂的例子,上述佛學的最高境界和大家熟知的植物人狀態似乎是完全吻合,因為植物人完全無慾、無為、無獲,也不會『想要脫離痛苦、進入涅槃』。

幾個月前,我曾經收治了一位六十幾歲的出家人,她已經當了尼姑有三十年,最後是因為罹患末期胃癌而住到7C病房來。她整日都穿著袈裟,常常跟我說:「我已經參透生死了,心中也沒有任何掛礙了!」可是當她的腸阻塞加重、痛苦加深時,她卻不斷地跟身旁的親人說她真希望能夠早一點走。

唉,『希望早一點死』本身就是一種慾念,不是嗎?因為如果能『早一點死』,她會覺得好一點;如果不能『早一點死』,她就會覺得不好,這就是一種標準的慾念,不是嗎?。

這麼多、這麼多的矛盾,為什麼學佛的人都看不出來呢?

今年九月醫院舉辦『安寧病房志工訓練』,有幾位學員聲稱自己是學佛的,我就曾經問過她們:「妳們既然是學佛的人,為什麼還要來參加這樣的活動呢?看到許多癌症末期、痛苦萬分的病人時,妳不會同情、難過嗎?如此一來,妳們不就離佛理中的『滅』越來越遠了!那還學什麼佛呢?」

為了能讓C媽媽聽懂我在說什麼,我再舉例子說:「如果照顧你女兒的醫生是學佛的人,那麼當他看到C小姐因為癌症而出現呼吸困難、腹部疼痛、食不下嚥、無法入睡、大小便解不出來、心靈憂傷、面對死亡恐懼時,他應該要遵照佛理,把這一切都當作是『空無』的,心中毫無任何的『集』(慾念),自然他也就不會有任何要幫助你女兒的想法(慾念),所以他應該對妳女兒的各種痛苦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最後拂袖離去,不沾染任何塵埃。

遇到這樣的場景,妳真的會希望照顧你女兒的醫生是學佛的人嗎?我想妳大概會希望醫生能對妳女兒的各種痛苦感同身受,絞盡腦汁地醫治她、幫助她,不是嗎?」

過了幾天,C媽媽問我說:「可以讓我女兒吃什麼嗎?」我回答說:「她現在胃口不好,想吃什麼、就給她吃吧!」可是C媽媽回答說:「我們全家都是信佛的,所以只能吃素。」我回答說:「『一定要吃素』或『一定不能吃葷的』本身就是一種強烈的慾念,不是嗎?佛理不是強調要消滅一切的慾念嗎?妳們越是堅持,那不就代表妳們越是緊抓著一些慾念不放嗎?這樣一來,離妳們所信奉的佛理不是越來越遠了嗎?」

感謝主,聖經在歌羅西書二章早已描述過這樣的事:【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如果照著使徒保羅所記錄的這段文字所描述,這種對各樣食物加上莫名其妙的規條的情形,根本就不足為奇了,因為幾千年前就有了,使徒保羅直接告訴大家,這些規條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的。

唉!為什麼有這麼多的矛盾、這麼明顯的矛盾,C小姐一家人都看不出來呢?難怪聖經在使徒行傳二十八章要記載:【以賽亞說:『你去告訴這人民:你們聽了又聽,卻不明白;看了又看,卻看不見;因為這人民心智閉塞;他們塞住了耳朵,閉上了眼睛。』】我不知道除了聖經的這段說明之外,還有誰能提出更合理、更合邏輯的說明。

真實的景況是,C媽媽聽了我多次、用盡心思的說明之後,她仍然表示聽不懂我在說什麼,跟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一模一樣!

不知道聰明的網友們,你們看懂上述矛盾了嗎???

………………

場景拉回來餐廳,我為了讓N君看懂”放下、看破”的矛盾,我特地舉個例子來說明:「假設妳兒子他在上一個學期,每一科都考六十分,然後有一天他鄭重地對妳說:『媽媽,我把一切都放下了,所有的分數我都不再重視了!』妳會如何回應他呢?妳會稱讚他、肯定他嗎?還是妳會認為他是在”逃避問題”呢?除非妳跟他都認定六十分已經是到頂了、完美了,沒有任何再進步的空間了;或是妳跟他都認定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任何的學習方法可以幫助他再往前進步了!」

寫了這麼多,那到底該如何面對上述的矛盾呢?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最適當的解決方式就是運用聖經的教導。

腓立比書3:12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得的。】

腓立比書3:12說:【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我期待M君不是”放下、看破”,而是如同聖經所寫的「向著標竿直跑」。標竿就是一種目標,那麼M君可以有什麼目標呢?我先前聽妳提過,M君曾經問她兒子C君說:「你是不是不夠愛媽媽……?」就我所知道的,這件事還沒有得到完整的處理,不是嗎?平心而論,妳覺得這件事重不重要呢?

如果按著一般人常說的放下、看破、接受現況、不用再尋求改變,那麼這樣的親子關係就會持續到M君過世,也就是M君到了生命最後一刻和她兒子C君都還記得這句話,那麼雙方會不會都有遺憾呢?

如果我們不想看到這樣的結果,那麼大家是不是應該把握時間,趁現在M君神智清楚、體力還可以的時候,努力按著聖經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實話實說、就事論事”(做錯事了就道歉)(該肯定就肯定、該讚美就讚美)……的法則,於是雙方該道歉的就道歉,該原諒的就原諒……,結果是親子關係變得更親蜜、融洽,這樣難道不好嗎?為什麼一定要像八點檔連續劇所演的,等人走了之後,再來花大錢舉辦華麗的告別式,或是呼天搶地地後悔、自責呢?

我今天把 ”放下vs努力” 的得失利弊,都呈現在妳面前,妳可以用上帝所賜給妳的自由意志來決定,妳是希望M君一切都放下、看破、接受現況、不用再尋求改變,還是妳會鼓勵她拿出可以用的力量,該努力的去努力,能努力的再加油,以至於當終點來到時,她可以得到上帝要給她的禮物,那就是”生死兩相安(無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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