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 vs 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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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1月中旬在「快樂門診」中,協談過幾次的年輕人妻B君表示,關於幾年前先生跟異性的曖昧對話對她造成傷害,雖然她在前一次協談時,已經在我的引導下、按照聖經的教導,做過饒恕、原諒的禱告,不過偶而還是會想起……,她覺得自己應該要「放下」了,但心裡仍有些過不去。

 

事件的起源是幾年前,她吃盡了苦頭、終於生下了兒子,婆家和娘家都很高興……。沒想到幾個月後,她從先生手機發現先生跟一位十多年前認識的女生有頻繁聯絡,該女當年赴美留學,不過後來過得不好,回台後找上先生。兩人的對話:「你老婆如何?」、「沒有比妳優秀!」、「我現在需要一個男人,如果你願意,我可以…」、「你真的喜歡你老婆嗎?」、「時間到了,只有那個人、就這樣…」、、、「我幫你介紹男友好了!」

得知此事,B君大怒、要求離婚,因為她認為自己在職場上非常認真、表現優秀,卻被先生講成那樣…,她還吃盡苦頭生了兒子、卻沒有被先生肯定感謝…,於是一個月不跟先生講話。當時,先生願意道歉,也表明不再跟對方聯絡。

 

接下來的兩、三年,先生雖多次表明很愛B君、會找機會彌補她,不過B君始終過不去,每過一陣子就會無理取鬧或借題發揮地翻舊帳,甚至提到離婚……

 

我教導她,真正的「饒恕」(原諒)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很困難的,最根本的原因是人的有限性,不管是在時間(生命長度)、空間(名譽、金錢、情感…),都是有限的。

因為如此,天父上帝並沒有強迫人們依靠己力去做出不可能做到的事(例如一個人無法把自己搬起來離開地面…),

祂選擇運用祂的無限(昔在、今在、永在)來介入、來幫助人們,正如馬太福音18:23-35:【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去把這事都告訴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

在我的認知中,饒恕(原諒)的第一步是【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等同於B君必須先知道、反省自己一輩子曾經犯過許多錯(思想、言語、行為),照理說是要被上帝大大處罰的,不過上帝卻願意藉著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做的犧牲和救贖,完全饒恕她(如附圖);

有了這樣的基礎(恩典),第二步才是B君似乎是跟上帝站在一起(也變得無限,放在分母),去看待先生曾經用言語對她的傷害(如同放在分子的種種),於是「饒恕」(原諒)就變得沒那麼困難,因為任何事物跟「無限大」比較起來,都相對地沒那麼重要(嚴重)(如附圖)!

簡單來說,天父上帝賜給人們的基礎(恩典),等同於吊車的吊臂,只要用繩子固定好椅子,就可以輕鬆地把一個人吊離地面!

…………

當天在協談中,我進一步地教導B君,按照聖經的教導,饒恕、原諒其實是自己跟上帝(如同上述經文中的「僕人」跟「王」)的自由意志所管轄的範圍,跟先生(如同上述經文中的「同伴」)是無關的。

如果B君心裡經常想到的是「放下」,那就意味著她的眼光先看到、只看到第二步,而忽略了第一步……,這樣的順序是錯誤的,於是效果不佳。

 

第一步是B君必須認清一件事,那就是自己過去所有的過犯(思想、言語、行為),是會被問責的、是必須祈求上帝賜下恩典才能免於受罰的……,也就是說,饒恕、原諒的正確步驟是先接受(抓住)上帝的恩典(上帝願意饒恕B君過去一切的過犯),此時的主體是B君本人以及上帝。

當此一基礎穩固後(B君的龐大債務完全被赦免、彷彿是跟無限的上帝站在一起),B君再來看先生的過犯(第二步),就容易多了。

 

聽完我的說明後,B君很認真地用手機拍下上述圖示,並且在上面加註說明。協談最後,我更精要地提醒她,饒恕(原諒)的正確第一步是先緊緊「抓住」(接受)上帝的恩典,而非「放下」別人的過犯……,順序對了,效果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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