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 台北報導:尋寶小心觸法!眾所矚目的一銀盜領案贓款流向成謎,未料內湖一位老伯,前天在警方找到贓款前,竟獨自在藏錢山區取走部分現金,隨後主嫌安德魯帶警方到場取贓款時,驚呼「明明放兩袋,怎麼會只剩一袋?」警方清查發現贓款僅一千二百六十三萬元,和前夜公布贓款短缺千萬。兩小時後,老伯才緊急帶著約四百五十四萬元到警局報案,坦承是他取走並持有十三小時,警方已朝搬運與寄藏贓物罪偵辦,最重可處五年。
105年8月份,這個令大眾矚目的社會新聞,也在餐廳裡面引起廣泛的討論。新聞出來的隔天,B大廚一看到我,立刻就問說:阿信,如果是你,你拿不拿?
我笑著說:我不會拿,因為我有訓練過。
於是B大廚接著問A大廚說:那你拿不拿?
A大廚說:要看當時的狀況。B大廚問:什麼意思呢?
A大廚說:如果確定旁邊都沒有人,也沒有任何的監視器,我會拿。
大家在吃員工餐時,外場N君讀國中的兒子也來用餐,我好奇地問他知不知道這則新聞,他說知道呀,於是我問他:你會怎麼做?
他說:如果是一百塊,我會拿走;如果是一千塊以上,我就不會拿。
我心想:好奇怪的邏輯?於是我再問他:為什麼你會這麼想呢?
他說:一百塊是比較少的錢,丟掉的人可能不會太在意;如果是一千塊以上的錢,大家應該會比較在乎,就會回來找,而如果我把錢撿走,對方找不到,可能會很難過。
我再問:那如果是你看到一大筆錢,你會報警,或是拿去警察局招領嗎?
他說:我不會,因為我知道到了警察局,一定會被問許多問題,還要填寫許多文件,太麻煩了,又浪費時間!聽完他的說法,我心想:國中生好特別的想法,跟大人不一樣。
外場的M君接著說:如果是一百塊或是一千塊,我會直接撿走;如果是撿到皮包,裡面有身份證明文件的,我會整個交到警察局;如果真的是一千萬,我應該不會拿,因為金額太大了。
吃完飯後,我跟N君的兒子說:阿信叔叔要稱讚你幾件事,首先是你剛剛說如果是看到一千塊,你不會撿拾,因為你認為掉錢的人會很著急,一定會出來到處找。你的想法很棒喔,會替那一位丟錢的人想。其次是你竟然知道去警察局,可能要做相關的筆錄,需要花不少時間,這表示你的社會常識還蠻好的。你怎麼會知道這樣的事呢?他一派輕鬆地說:看電視學到的呀!我回說:那很好呀,你可以一面看電視,一面學常識,很棒喔!
幾分鐘後,N君的兒子回家去了。N君有點不解地問我說:剛剛你們的談話,你光是稱讚他,可是卻沒有講到他在地上撿了一百塊的事,我覺得那樣做也是不恰當的,我會建議他“不要撿”!我笑著回答說:我剛剛的說話是依照聖經雅各書 5:12的教導:『我的弟兄們,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實話實說”、“就事論事”的法則,我稱讚他能夠體諒一個遺失大量金錢者的心情,我稱讚他對於警察局的作業流程有一定的了解,我還稱讚他懂得將電視節目的內容,轉化成社會常識,可是我並沒有稱讚他打算把一百塊占為己有的行為,所以我完全是“就事論事、實話實說”喔!
我繼續說:我可以很明顯地感受到妳對兒子的期待是更高的,所以妳並不覺得我剛剛稱讚他的三件事有什麼值得稱讚的;妳的焦點是放在他根本不應該拿地上的錢,就算是一百塊也一樣。我想大多數的父母都跟妳一樣,對孩子“未來”的期望比天還高,於是永遠捨不得在“現在”稱讚、肯定孩子!
不過如果我們願意再度就事論事,妳倒是可以教導他,除了報警、拿去警察局招領,或是據為己有之外,還有一種處理的方式就是“不要撿拾”,這也是很正確的處理方式。
當我在寫這篇文章時,我想起兩件事,第一件是幾年前我還在醫院工作時,有一次我從醫院一樓的郵局ATM領了一萬元。離開機器後,我走進樓梯間準備爬上七樓病房,我一面走一面點數剛剛領到的錢,一算竟然有十一張千元鈔!我又數了一次,還是十一張,於是我想:我該怎麼辦?考慮了幾秒鐘,我決定要把那多出來的一張,交到醫院附近的郵局櫃檯,於是我走下樓梯,往醫院外面走去。到了郵局門口,我決定再仔細數一次,結果卻是整整十張,並沒有多!我又再數一次,還是十張。我在心裡禱告問上帝,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上帝給我的回答是:你已經通過這個試驗了,錢並沒有多,你也不用進郵局了!
第二件是幾個月前,有一次A大廚手機的充電線有問題,於是他找了一家通訊行處理。隔天,他跟我說:阿信,有一件事我想聽聽看你的意見,我昨天去了一家通訊行,店員問了我手機的狀況,他認為可能是電池的問題,也可能是充電線的問題。我看到他好像拿了一個新的電池,放進我的手機做測試,一會兒之後,才說是充電線的問題,所以我買了一條350塊的線就回家了。回到家之後,我拿出手機,開機一看,電池的電量有80%,而我記得我原先的手機電量好像只有40-50%,於是我懷疑,店員是不是放了一個新的電池在我手機裡,而他卻忘了跟我收費?
我說:我不在現場,並不知道當時的真實狀況,不果我倒是可以分析給你聽,接下來究竟該怎麼做?
第一種作法就是”不管它”,反正又不是我損失,也不是我不願意付那新電池的錢,如果有問題也是那位店員的事。
第二種作法就是儘快找時間再去一次通訊行,跟那位店員說明你的疑問,看他怎麼回答。
如果你採取第一種作法,你不會有任何金錢上的損失,不過你的心裡會一直存在一個疙瘩「我有沒有拿了店家一個新電池而沒有付帳呢?」於是以後你再踏入那家店之前,可能就會有所猶豫,我稱這種過程叫做”短多常空”;
如果你採取第二種作法,你有可能會損失一顆新電池的錢,不過你會贏得那位店員的敬佩與感謝,接下來你的心裡會坦蕩蕩、很平安,我稱這種過程叫做”短空常多”。
不管是上述的社會新聞,還是我記得的兩件事,它都是我們行使自由意志的考驗,也就是考驗我們的理性是不是能戰勝我們肉體上的貪念。這也是一種溝通的過程,是我們自己跟自己溝通,因為不管是理性、還是貪念都是我們腦袋裡的一部份。
我想所有網友都知道一個人肉體上的貪念是很強大的,所以如果我們想要用理性來戰勝它,就必須具備兩個要件,第一個是理性的內涵夠不夠紮實,第二個是理性的力量夠不夠強壯。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的理性內涵,最貼切的說明就是在聖經
箴言10:2說:【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哈巴谷書2:9說:【為本家積蓄不義之財、在高處搭窩、指望免災的有禍了!】
路加福音16:11說:【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提摩太前書6:10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我知道有些人的觀念是「人無橫財不富,馬無野草不肥!」如果是這樣的理性內涵,那麼一個人是絕對無法戰勝貪念的。
至於理性的力量夠不夠強壯,這就必須靠平常多練習才能做到。這種心靈上的練習,其實和時下很流行的上健身房進行肉體上的重量訓練很類似。一般人的理性大多像是未受過重訓的肱二頭肌,沒什麼力量,根本無法駕馭自己肉體上的貪念,就像是瘦弱的肱二頭肌,根本就舉不起10公斤重的啞鈴;不過只要下定決心,日日不斷地練習,一個人的理性就會像是受過完整重訓的肱二頭肌,力量逐日俱增,於是開始可以駕馭肉體上的貪念,就像是強健的肱二頭肌,可以舉起數十公斤重的啞鈴;這樣的過程絕無僥倖可言,也絕對沒有什麼捷徑可抄,每個人都必須腳踏實地、認真努力、持之以恆……,才可能在未來的某一天,舉起一個重達一千萬台幣的貪念,光榮地戰勝它!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