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變快樂了(下)(上台做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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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談進行至此,我要求E君在下次看診時,必須交作業,題目是:「自己在戀愛的過程中,曾經用過什麼「動詞」來取代上述婚姻地圖中的『幫助』二字?」

在下次協談時,E君交出的作業內容如下:

「挑剔」:前前男友從事仲介業,工作忙碌且不固定…,她說:「你乾脆換個工作,去當保全好了,這樣你就有時間可以陪我…」

「輕蔑」:兩年多以前,她曾經開店賣東西,月入將近十萬,因此常覺得男友賺的錢不夠多…

「強勢」:”你遇到我算你好運…”,自覺很厲害,認為男友是笨蛋、很幼稚…

「嚴苛」:看到前前男友跟客戶講電話,最後竟然心不在焉,沒有跟對方說”再見”…,她立刻指責他:「你這樣講電話,客戶怎麼會跟你簽約呢?」

「自私」:不想跟前男友一起過母親節,因為她察覺對方不是很喜歡她…

 

不僅認真寫作業,E君還寫下就診心得:「我從第一次進到診間,韋醫師就開始導正我對於配偶這個角色的正確觀念,這跟以往我任性的表達情感方式很不一樣。我有感動,主在為我做婚前輔導,讓我學習成長並成為另外一半的幫助者。 我開始懂得,無論是戀人或是夫妻,我的角色都是幫助者,在另一半工作疲憊或是遇到挫折時,我應該溫柔體貼對方、給予關懷、給予幫助,不應該再像過去那樣指責、挑剔、自以為是地指導對方。」

不僅認真寫心得,E君還表示這段期間,有一位女性友人詢問她:「你可以幫我打排卵針嗎?」她表示”不會”,不過她突然想到友人求子的過程一定壓力很大、患得患失…,於是她很自然、真誠地為友人禱告,沒想到友人很感動,還流淚……。

此一過程讓E君非常高興,因為她發現自己改變了、成熟了,不僅人際關係變得和睦,自己也變得非常快樂!

…………

因著上述的過程,所以我在統計資料上PO出:某個案從「非常不快樂」轉變成「非常快樂」,簡直判若兩人!

 

當天會談結束前,E君很開心地問我:「教會裡的傳道邀請我上台做見證,我沒做過這樣的事,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我想到的是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實話實說、就事論事” 的法則……,於是我表示,過去聽過的見證,常常是「鐘擺的兩端」,

一端是從頭到尾都是在感謝神,因為神幫助他這樣、賜給他那樣,結果很美好……,這樣的見證聽起來彷彿人只是個接收器,完全沒有自由意志;

另一端則是從頭到尾都是在說明自己如何努力、刻苦、堅持,結果很美好,這樣的見證聽起來彷彿他是個超人,神從未幫助他、他也不需要神的協助!

於是我告訴E君,理想的見證分成兩個部分,一.是上帝所做的部分(包括聖經的教導、身旁適時出現的朋友、適時出現的機會、神所賜的靈感……),這等同是上帝的「自由意志」所管轄的部分;

二.是人的「自由意志」所做出的選擇,正如箴言4:23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這裡的”心”,就是指每個人的「自由意志」),而事情的結果等同於 “ 一. + 二. 。

 

由此可推,做見證不一定講的都是美好、成功的結果,也可以是失敗、慘痛的經驗,前者是人的「二」符合神的「一」,而後者則是人的「二」違反神的「一」,於是前者成為雲彩般的見證,而後者成了大家的「前車之鑑」,兩者都具有價值。

什麼叫做「前車之鑑」式的見證呢?其實聖經裡面有許多記載,基督徒只要把大衛王的生平看一遍,就會明白了。

聽過我的說明,E君高高興興地離開了,我則是請她找機會把見證傳給我,跟我分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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