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離婚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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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裡,我心裡的OS是:「上次協談,我是提醒妳『接納』先生很弱的地方(很難跨越、很難進步之處,例如非常健忘),而不是教導妳設法去『要求』先生立刻進步、立刻做出符合妳期待的改變呀!」

想到這裡,我原本是要發怒、指責W君誤用我的教導……,不過天父上帝即時提醒我雅各書 1:19:【你們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

於是我冷靜下來,察覺W君已經處於「情緒的洪峰」,所以我應該先處理她的「心情」(情緒),而非想要用理性來說服她(處理「事情」)。

 

就在W君哭泣的時候,上帝突然給我一個靈感,那就是「W君並不知道『接納』的真正內涵,因為她很可能從小到大並沒有真正地被另一個人『接納』的經驗!」

 

簡單來說,如果一個人一輩子都沒吃過蘋果,那麼就算我對蘋果描述得再仔細,她還是不知道蘋果的滋味!

這讓我想起很久以前寫過的幾篇文章「如何教導一個人「尊重別人」、如何教導一個人「尊重別人」 2.0版」,裡面特別提到網路上有一篇文章「被尊重的孩子,才能懂尊重」,作者是Jaguar小姐,內容摘要是:

某一天J君送女兒去幼兒園時,遇到朋友也送她兒子來上學。小男孩一臉不開心,悶悶不樂地,哭著不想讓媽媽離開……,J君問:「你不是很喜歡來學校玩嗎?今天怎麼了?」男孩的媽媽不好意思地解釋:「因為剛剛出門前,爸爸直接把電視關掉,所以他很不高興。」

隔天,朋友帶小男孩來家裡玩。晚飯後,J君讓女兒跟小男孩到客廳一起看恐龍火車DVD。過了一會兒,突然聽到電視聲消失,小男孩跑出來找媽媽說話,女兒後來也跟出來。朋友離開後,J君回到客廳發現電視被關起來了,J君問女兒:「是妳把電視關掉的嗎?」女兒搖頭說不是,是小男孩關的。

J君再問:「為什麼關起來呢?你們不想看嗎?」女兒沒說話,J君再問:「那他有問妳想不想繼續看?還是他自己關起來了?」女兒說:「他自己關起來了。」

……

大家只要隨便一想,就會知道類似的場景,其實常常在生活中發生。

大人們認為孩子叫半天也叫不動,最快的方法就是直接關掉電視或搶走他手上的玩具或書本;

大人們認為孩子應該要分享,於是隨意拿走孩子心愛的玩具送給大家;

大人們認為孩子應該勇敢,即使剛到陌生環境被迫離開家人也不准哭;

大人們認為孩子甚麼都不懂,叫他別說話就別說話;

大人們認為孩子不知好壞,要他學這個就學這個唸什麼就唸什麼,不准有意見。
我們的文化裡沒有「尊重」,從小就被迫屈服於權威之下,只要是弱小的,就必須被迫服從,誰有力量,誰就能一手掌控。

從小不被尊重的小孩,在長大後,通常會下意識地複製小時候的經驗;也就是說,從小就不被尊重,自然不懂甚麼叫尊重。

尊重,是一種文化的學習。

曾經被尊重過的孩子,才能懂得尊重為何物……

………………

於是我聯想到,雖然W君已經活到四十歲,不過「接納」一詞,對她來說很可能就只是一個抽象的詞彙,內容是空洞的,因為她很可能從小到大都沒有嚐過在自己很弱的地方(很難跨越、很難進步之處,例如她讀書時期的數學、理化科目,甚至是她說話快、做事衝動、脾氣暴躁……)被另一個活生生的人完全「接納」,而她最可能受到的待遇是「被指責、被嘲笑、被要求、被強迫、被拒絕……」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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