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能拆毀隔斷的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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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君和母親重逢並和好之後,到他最後過世,大約還有兩週的時間。有一天早上查房時,我問他:「你病得很重,離生命的終點不遠了,你願不願意在肉體死亡之後,將你的眼角膜捐出來,造福雙目失明的人呢?」
沒想到他一口就答應了,還在大家的見證下,親手簽下同意書,病房的同仁都認為這是一件美好而且有意義的事。於是我為他抽血檢查以排除傳染病的可能,另外也照會眼科醫師來看他,告訴他捐贈的過程。

沒想到幾天之後,負責照顧他的護理師跟我說:「他後悔了,不想捐眼角膜了!」我以為他是對眼科醫師摘取眼角膜的過程有疑義,因此我再一次告訴他一定是人死後才做,也提醒他既然信了耶穌,就不用擔心死亡的問題,耶穌已經為我們的靈魂在天家預備了住處,並告訴他聖經在創世記二章記載:【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在傳道書三章記載:【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 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簡單來說,人的軀殼(包括眼睛)來自於塵土,最後也一定歸回塵土,至於靈魂則歸於賜靈魂的上帝,就是這麼清楚,這麼簡單。
講完之後,我很天真地以為只要理智上搞清楚了,他就能做出正確的決定。沒想到隔了一天,他仍舊是拒絕。

又過了十天,F君就過世了,遺體也很快就燒掉了。

上述的過程令我不解,為何寧可將可以幫助別人重見光明的眼角膜燒掉,也不願意讓別人來用,怎麼會這樣呢?於是我很認真地上網查閱相關的學術資料,赫然發現台灣地區竟然從未有人報告過癌症病患捐出眼角膜的案例,而這樣的事在歐美地區卻是相當普遍的。
歐美地區的眼庫明白地指出,除了罹患白血病、淋巴癌的病患之外,其餘的癌症病患都可以捐眼角膜,而且移植後的成果也和一般腦死病患捐出眼角膜的成果一樣好。
當我和病房其他同仁談到這件事,並告訴她們94年8月,罹患肺癌的T先生捐出眼角膜很可能是全台灣首例時,大家都很驚訝!這類美好而且有意義的事,為何如此鮮見於台灣呢?

當我仔細思考後,其實還是有答案的。首先是,在台灣大多數的醫護人員還是很忌諱『死亡』的,因此連癌症病情的告知都還是困難重重,當然也就不會有人提起捐贈眼角膜的事,因為提到捐贈眼角膜,一定會先碰觸到死亡的議題。

其次是,華人社會裡,「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是很普遍的觀念,不僅生前如此,死後也一樣,因此也就阻礙了眼角膜捐贈的推動。

我打算將這幾年來在癌末病患間勸募眼角膜的經驗,寫成學術論文,投稿在國際間的期刊。我想歐美國家會很驚訝地發現台灣地區的現況竟然是如此,不過也沒有關係,凡事總有個起頭吧!我打算在論文的結尾處寫道:It is difficult but not impossible to encourage cancerous corneal donation. However, there is long way to go.

重新看過上述十多年前寫成的文章,畫面歷歷在目,再一次印證愛能拆毀隔斷的牆,以及【愛能遮掩許多過犯】(彼得前書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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