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8月18日星期五,我提前30分鐘到餐廳上班,原因是當天負責砧板工作的C大廚休假,我志願替代他的工作,所以我想要早一點到班,希望能把當天餐廳所需要的食材、配料都準備充足,讓一整天的出菜都很順利。
上面這件事,讓我聯想到以前在醫院上班時,我幾乎每天都七點以前就到病房,為的是早一點知道大夜班的病房是否有出什麼事、為大夜班的工作同仁打打氣,另外也可以翻閱每一本病歷,仔細地閱讀每一段護理記錄,好知道病人在我前一天離開醫院之後的小夜、大夜時段,發生了什麼事。另外,我也很少拿個人休假,每年大概都只用了1-2天假,為的是能夠不間斷地照顧病人。上述的工作形態持續了將近二十年,其他人可能會覺得不可思議、很辛苦,不過我倒是不這麼認為,因為那樣做,是我「志願」的,並不是被「強迫」的。於是我再聯想到,上面這些事,如果我是被強迫要這麼做,那一定痛苦萬分!
在我目前工作的餐廳裡,我也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負責炒菜的有兩位師傅,分別是內場的領班A大廚,還有半年前剛升上大廚的D廚師。前者有著三十年以上的炒菜經驗,出菜的速度自然是快速俐落一百分,而後者也很棒,大概有九十分。雖然他們兩位各自負責不同類型的菜色,不過因為A大廚的出菜速度快,因此當他的準備台上面出清之後,我常常看到D廚師的台子上還有兩、三樣菜等待製作。負責排菜的我,為了趕快出菜以便滿足顧客的需求,我就會把D廚師台子上的菜,拿過來A大廚的準備台上,讓他製作以便儘快出菜。
一段時間之後,我隱約察覺到A大廚對於我的作法不是很高興……。這當然是很容易理解的,因為這就變成是動作越快的人,就要被迫承擔更多工作,當然令人不舒服!於是我改變作法,不再試圖去把D廚師的菜拿到A大廚這邊來,而是仔細觀察。接下來我看到的場景是,當A大廚準備台上面的菜出清之後,而D廚師的台子上還有兩、三樣菜等待製作時,A大廚並不會就停下來休息,而是會整理鍋具、調整爐火,然後示意我把D廚師台子上的某道菜拿過來,意思是他要幫D廚師製作,於是我趕快照著去做……。為什麼會這樣呢,同樣是多炒了一道菜,為何A大廚的態度會不一樣呢?後來我看懂了,那就是本文的標題「志願 vs 強迫」。
同一時間,我想起一則有關鐵達尼號沉沒前的報導,編輯是「方紫韻」,標題是「鐵達尼號唯一存活副船長 隱忍半生 終於公開不為人知的沉船故事」,以下是內容摘要:
1912年鐵達尼號撞上冰山後沉沒,當年存活下來的副船長忍了好多個年頭,終於公開了沉船的事發經過:1912年4月14日那個恐怖的夜晚,鐵達尼號上共有710人得救,1514人罹難。38歲的查爾斯-萊特勒是鐵達尼二副,他是最後一個被拖上救生船的、職位最高的生還者。
他寫道:面對沉船災難,船長命令先讓婦女和兒童上救生艇,許多乘客顯得十分平靜,一些人則拒絕與家人分開。
我高喊:「女人和孩子們過來!」然而我根本找不到幾個願意撇下親人、獨自踏上救生艇的女人或孩子!
在第一艘救生艇下水後,我對甲板上一名姓斯特勞的女人說:「你能隨我一起到那艘救生艇上去嗎?」沒想到她搖了搖頭:「不,我想還是待在船上好。」她的丈夫問:「妳為什麼不願意上救生艇呢?」這名女人笑著回答:「不,我還是陪著你。」此後,我再也沒有見到過這對夫婦……。
亞斯特四世(當時世界第一首富)把懷著五個月身孕的妻子送上4號救生艇後,站在甲板上,帶著他的狗,點燃一根雪茄煙,對划向遠處的小艇最後呼喊:「我愛你們!」
鐵達尼號大副曾命令亞斯特四世上船,被他憤怒地拒絕:「我喜歡船長最早的說法(保護弱者)!」然後,他把唯一的位置讓給了三等艙的一個愛爾蘭婦女。
幾天後,在北大西洋黎明的晨光中,打撈員發現了亞斯特四世的遺體時,他的頭顱已被煙囪打碎……;他的資產可以建造十幾艘鐵達尼號,然而亞斯特四世拒絕了可以逃命的所有理由。
著名銀行大亨古根海姆,在危難關頭換上一身華麗的晚禮服說:「我要死得體面,像一個紳士。」他給太太留下的紙條上寫著:「這艘船不會有任何一個女性因我搶佔了救生艇的位置而被留在甲板上。」
斯特勞斯是世界第二巨富,美國梅西百貨公司創始人,他無論用什麼方法勸說,太太羅莎莉始終拒絕上救生艇。她說:「多少年來,你去哪我就去哪,我會陪你去你要去的任何地方。」八號艇救生員對六十七歲的斯特勞斯先生說:「我保證不會有人反對像您這樣的老先生上小艇。」不過,斯特勞斯堅定地回答:「我絕不會在別的男人之前上救生艇。」然後他挽著63歲的太太羅莎莉的手臂,蹣跚地走到甲板的藤椅上坐下,等待著最後的時刻。後來,紐約市布朗區矗立著為斯特勞斯夫婦修建的紀念碑,上面刻著:「再多再多的海水都不能淹沒的愛。」
新婚燕爾的麗德帕絲同丈夫去美國度蜜月,她死死地抱住丈夫不願獨自逃生,她的丈夫在萬般無奈中一拳將她打昏。當麗德帕絲醒來時,她已經在一條漂浮在海上的救生艇上了;此後,她終生未再嫁,以此懷念亡夫。
在瑞士洛桑的倖存者聚會上,史密斯夫人深情懷念一名無名母親:「當時我的兩個孩子被抱上了救生艇。由於船已經超載,我上不去了,當時一位已經坐上救生艇的女士起身離座,把我一把推上了救生艇,並對我喊了一聲:『上去吧,孩子不能沒有母親!』」這位偉大的女性沒有留下名字,後來人們為她豎了一個無名母親紀念碑。
死難者還有億萬富翁阿斯德、資深報人斯特德、砲兵少校巴特、著名工程師羅布爾等……,他們把救生艇的位置讓出來,給了那些身無分文的農家婦女。
…………
鐵達尼號上的五十多名高級職員,除指揮救生的二副萊特勒倖存,全部死在自己的崗位上。凌晨二點,一號電報員約翰·菲利普接到船長棄船命令,各自逃生,但他仍坐在發報機房裡,保持著不停拍發「SOS」的姿勢,直至最後一刻。
當船尾開始沉入水下,我聽到在那最後一刻,在生死離別的最後一刻,人們彼此呼喊的是:我愛你!我愛你!它,在向我們每一個人詮釋著愛的偉大!我要讓你知道,我有多麼的愛你!
在1912年鐵達尼號紀念日上,白星輪船公司對媒體表示:沒有所謂的海上規則要求男人們做出那麼大的犧牲,他們那麼做只能說是一種強者對弱者的關照,這是他們的個人選擇…………………………
再次看過上述的報導,我仍然是熱淚盈眶,於是我認真地想,一件從客觀上來看是犧牲自己幫助別人的事,如果是「志願」的,那就很美好,但如果是被「強迫」的,那就很痛苦,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差別呢?為什麼人性會有這樣的共通性呢?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想到的是耶穌為了救贖世上每一個人的罪,甘願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約翰福音10:18記載著耶穌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另外約翰福音10:11也記載著耶穌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本文的結論是,一件美好的事有三個構成要素,首先是它的本質是美好的,其次是它必須發生在正確的時間,最重要的是,它必須是一個人的自由意志所做出的決定(選擇),換句話說是「志願」的。如果是被「強迫」的,那就不可能有美好的事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