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誰來告訴我們各種事物的「順序」(重要性)呢?」這個重要問題,最適當的解決方式就是運用聖經在出埃及記20:1-17的教導:【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上面這段聖經,就是大家聽過的”十誡”。我曾經多次詢問其他基督徒,十誡的第一誡是什麼?多數人會直覺地說是”愛人如己”吧!因為整個基督信仰都是在講”愛”呀!
是的,”愛”是貫穿整本聖經的最重要主題,不過“愛”是如何定義的呢?是“打是情、罵是愛”嗎?是令人窒息的愛嗎?是”我愛不到你,也絕對不讓別人愛你”嗎?是無微不至的溺愛?還是百依百順的寵愛???
由此可見,在”愛人如己”上面,還要有更高的指導原則,那就是十誡的第一誡,記載在馬太福音22:35-40:【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在聖經中,上帝告訴祂的百姓,誡命(生活法則)是有「順序」(輕重)的,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愛”天父上帝。這樣的說法聽起來好抽象,上帝雖然是無所不在,不過祂看不見,我們要如何去“愛”祂呢?答案是在約翰福音14: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原來,遵行上帝的命令、按著祂的法則行事為人,就是“愛祂”!
明白上述的邏輯,可以幫助我們去釐清生命中各樣人、事、物的重要性和優先順序,於是我們面對的A、B、C就不會是令人困惑、容易混淆的”橫向排列”,而是由上到下的”縱向排列”(如附圖),我們只要照著天父上帝透過聖經的教導來安排順序,先處理A,再處理B,然後處理C……,如此一來,我們的人生就會像是前述那一位教授哲學的老師,示範給學生看「如何正確地填滿罐子」的比喻,是個豐盛的人生!
………………
簡要地講過上述有關「順序」(重要性)的邏輯思路後,我表示,當年我面臨要繼續在醫療工作上續創高峰(照顧更多病人、出版更多書、巡迴各處演講…)(A),還是要提早退休把時間用來照顧身心狀況不佳的妻子(B)……,就像是要把A、B排出「順序」(重要性)。
按照上述邏輯,我所要思考的就是上帝的命令(聖經的教導)為何?
我依據的是創世記2:24:【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段經文很清楚地告訴我,【成為一體】的關係,不僅是獨一無二的,也是最重要的,勝過其他任何關係(例如醫病關係、同事關係、師生關係…)或事物(例如工作、賺錢、寫書、演講…),因此我將「B」放在「A」前面,於是我的決定就出爐了!
聽過我的說明後,C君覺得很受用,表示這就是他尋找已久的答案!
時間來到12:20,我必須有所節制地準備結束門診,我說:「雖然我才剛認識你,不過我覺得你是一位『非常認真』的男人,一旦你設定目標,就會全力以赴!這部分完全沒有問題。
未來,你需要學習的是『找到正確的目標』,其他的我都不必替你擔心,這就像是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3:13-14所說的:【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的獎賞…】。
如果換個通俗的比喻會是,『千里馬』和『野馬』的差別在於前者的奔跑是有正確目標的,而後者並沒有!」
聽完我的勉勵,C君顯得很高興,我給了他一張掛號單,約定兩週後再談。
以上就是第一次「快樂門診」的部分實況,有許多情節超出我的預期。
過了幾天,我想到應該做個簡單的看診統計:
夫妻溝通不良:一位
夫妻關係嚴重失和:二位
不知如何對家人表達關心:一位
對生活目標感到困惑、對生命終點感到憂慮:一位
臨時缺席:一位
看診結果:每一位個案離開診間時都帶著笑容(缺席的除外),我自己則是覺得很高興、很快樂!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