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3月下旬在「快樂門診」中,案主是具有博士學位的A君,他已經協談過很長一段時間。起初,他的主訴是 「兒子上了高中之後,不但用自己打工的錢去購買違法的權利車(機車)、經常凌晨才回家、無照駕駛出車禍、逃避警方酒測攔檢被處高額罰金、觸犯毒品防治條例被判保護管束……」,於是他天天都在擔心兒子會不會又闖禍,導致他心神耗弱、幾乎要罹患憂鬱症……
經過多次協談,A君認識了基督信仰,知道 「一個人一輩子最多只可能管好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自己」,正如聖經箴言4:23:【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這裡的【心】就是指「自由意志」,而後者的管理得當與否,將決定一個人的一輩子是過得勞苦愁煩,還是平安喜樂。
A君努力地學習,在理性上他知道「已經成年的兒子應該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父母不可能一輩子保護子女免於犯錯」,他也知道他的擔心並不能解決問題……,不過現實的情況是,只要兒子在上學以外的時間出門,他都會非常擔心、深怕兒子又會捅出什麼簍子……
我用了一年的時間,幫助A君認識「自由意志」以及如何鍛鍊它>>>
運用「自由意志」>> 做出某個決定 >> 產生某種結果 >> 自己為結果負責
在協談過程中,A君逐步反省,身為父親的他,為了避免兒子真的被關進監獄、身敗名裂,於是千方百計地設法阻止、多次陪同出入少年法庭、定期跟保護官見面求情、禁止兒子騎機車、由他每日開車接送兒子上下學、甚至於接送兒子去加油站打工……;
我告訴A君,表面上看起來,他很愛護兒子、千方百計地想要阻止兒子落入絕境(其實就是真的被關進監牢…),不過他的努力不僅沒有長期的效果,反而導致兒子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出了事反正有父親會幫忙收拾殘局…),也把自己弄得壓力破表(兒子一出門,他就開始擔心焦慮…)、罹患憂鬱症。
更進一步分析,A君其實是長期破壞(侵犯、剝奪)兒子對於「自由意志」的操練……
A君認同上述觀念,於是每次協談時我都會提醒他,跟兒子溝通時,必須隨時問自己一句:「這是誰的『自由意志』該去管理的事?」
如果是兒子該管理的,A君就應該加以尊重,才會讓兒子有機會鍛鍊「自由意志」,學習為自己所做的決定負責任。
此外,我還幫助A君看懂,他之所以會不自覺地侵犯、剝奪兒子對於「自由意志」的操練……,更深層的原因是A君擁有一套價值觀(例如:應該讀更多書、應該要出國留學、應該要靠腦力而非勞力過生活……),他根深蒂固地認為自己的觀念是正確的,於是他千方百計地希望兒子照著去做……
我告訴A君,聖經在創世紀2:15寫道:【 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耶和華上帝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
這裡的「分別善惡」就是「價值判斷」,也就是說,上帝嚴厲禁止人們「用自己的標準去評定人、事、物的價值」,而是要用上帝的標準去判斷人、事、物的價值。
換句話說,當人們「用自己的標準去評定人、事、物的價值」,就會出現「重男輕女」、「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笑貧不笑娼」、「找男友的條件是高帥富」、「找女友的條件是白富美」……,更嚴重的是某一民族認為自己是優秀的於是看不起另一種族、認為後者應該被淘汰,結果就引發了世界大戰!
相反地,如果是按照上帝的標準,將會是「造男造女都甚好」、「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認真的A君不僅認同上述聖經觀念,還進一步看懂,他不希望兒子步入歧途、走冤枉路(吃虧、受教訓、犯罪被關……)的想法跟做法,表面上似乎是愛護兒子,其實本質上還是「論斷」、還是「用自己的標準去評定人、事、物的價值」,因為兒子如果經歷過「吃虧、受教訓、犯罪被關……」,而最後能醒悟過來、如同俗話說的「浪子回頭」,那麼「吃虧、受教訓、犯罪被關……」的過程就對兒子「有益處」,就不是「冤枉路」!
如果A君千方百計地不讓兒子經歷該過程,那麼他就是不斷地在「延誤」兒子醒悟過來、浪子回頭的時間,對兒子是沒有益處的!
弄懂了上述觀念,A君在日記上寫下:「我現在的困境就是,我希望兒女能夠少走冤枉路,事實上那是我自己的面子(價值觀)的誤導,因為每個人都不一樣,我不能為我兒女選擇人生該怎麼走、替他們決定何謂冤枉路……,這是他們的『自由意志』該去做決定的事情。我向神禱告,祈求祂幫助我管理好自己的『自由意志』、不去『論斷』,於是我才能過得『平安喜樂』,而非『勞苦愁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