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1月6日在吃員工餐時,內場的領班A大廚提到,前一天他現年21歲的小兒子騎車發生車禍。A大廚表示當時是晚上七點多,小兒子騎摩托車要去某個科學園區上班,突然有一條狗從路旁衝出來,前面一輛車煞車後閃過了,不過他的小兒子卻因為緊急煞車滑倒在地,小兒子趕快爬起並離開馬路中央,路旁有人立刻叫119,送醫的結果是小兒子全身多處擦傷,下巴縫了七針,右手肘骨折打石膏……;
警察也有來,看完現場並聽過小兒子的陳述後,警察表示應該是小兒子騎車時速太快(至少有五、六十公里),才會對突發狀況反應不及,導致「自摔」,所以無法向任何人追究責任!
聽完A大廚的陳述,大家都表示關心,於是他繼續說:「還好我兒子摔車後,知道要趕快離開路中央,否則當地有許多大卡車來來往往,如果他多倒在路上幾秒鐘,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我說:「發生這樣的事,當然是一件不幸、令人擔心且不快樂的事,不過在我的思考習慣裡,我通常會想:「事情既然發生了,那麼我一定要從裡面學到一些教訓(功課)」,如此一來,我才不會白白受苦!」同樣的道理,我也要問你,發生了意外,你兒子有沒有從中學到什麼教訓(功課)呢?」
A大廚說:「我提醒他,騎車的速度可能是真的太快,才會遇到突發狀況而反應不及或是無法平穩地煞車。另外我也警告他,年關將近,小心惡運或是有“人“要抓交替,他前面那位騎士有閃過,而他正好沒閃過!」
我說:「你的陳述,前半部是我非常認同的,不過後半部,我就有疑問了。現在離農曆春節,還有四十天,那麼應該從哪一天算起,才算是年關呢?我只知道過年到了,老闆確實必須煩惱員工的薪資及年終獎金有無著落,確實是個“關卡”,怎麼會連發生車禍,也可以牽扯到年關呢?當你這樣提醒兒子,如果他聽進去了,於是他到處求神拜佛、希望消災解厄……,不過卻沒有運用天父上帝所賜給他的“自由意志“去改正自己騎車太快的行為,那麼未來還是可能再度發生因為車速太快所導致的各種危險,不是嗎?」
聽過我的分析,A大廚表示他自己確實沒有仔細思考過說話的內容,也表示認同我的說法。他繼續表示,他另外還提醒兒子,以後去上班(建教合作的工作)應該要提前出門,才不會為了要趕時間,不自覺地騎快車,容易發生危險。
我說:「這是很正確的提醒,那你兒子如何回應呢?」
A大廚表示,兒子剛開始竟然回說:「為何要早一點出門,晚一點也可以呀,反正只要我不要在那個時間點騎到那裡,就不會出事了呀,不是嗎!」
我聽了,有點驚訝,於是我說:「有些人出了事,完全沒有學到任何教訓,就像是媒體上常常報導的酒駕慣犯。有些人出了事,有學到某些教訓,不過那樣的教訓卻是錯誤的,我最常舉的例子是,學校寄通知給媽媽,內容是小明因為考試作弊被老師發現,因此被記大過;當天,小明回家後,媽媽問小明:「關於作弊被記過一事,你有學到什麼功課(教訓)嗎?」小明回答說:「有呀,我學到的是,小抄裡的字寫得太大了,才會被老師發現,下一次我只要把字刻小一點,就OK了!」
也就是說,小明所學到的教訓(功課)是錯誤的,正確的應該是“考試應該憑實力,不應該作弊“,不是嗎!」
聽完我的分析,A大廚表示認同,他接著說:「我也覺得兒子的說法怪怪的,於是我花了一點時間跟他解釋,提前出門>>時間充裕>>不必騎快>>就算有突發狀況>>可以安全煞車>>行車平安!後來他總算聽懂我說的話。」
我說:「那很好呀!」
過了幾分鐘,A大廚拿著他的手機給我看,上面是一段通訊軟體上的對話,原來是A大廚的大兒子關心弟弟出車禍受傷的事,對話最末了出現:「最近年關將近,所以騎車要特別留意……。」
A大廚笑著說:「阿信,你看,我大兒子說出跟我一樣的話……。」我說:「是呀,現在你已經弄懂了,所以能夠看出那樣的提醒,雖然動機一定是良善的、一定是關心對方,不過說話的內容是有待商榷的,難道除了年關將屆,其他時候都可以不留意、都可以騎快車嗎???」A大廚笑著同意我的意見。
聖經在詩篇119:71說:【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所以,本文的結論是,一個人若是在【受苦】之後,能學到上帝放在各樣事物裡的律例(等同於正確的教訓(功課)),那就【有益】(有代價);相反地,如果沒有學到功課或是學到錯誤的教訓,那就會是白白受苦,結果當然是勞苦愁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