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頂嘴 >>> 夫妻吵架(上)(油門與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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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0月下旬在「快樂門診」中,某位協談過多次的案主L君表示,前一晚先生很生氣地管教兒子不當的態度,L君介入兩人之間,後來演變成夫妻衝突。隔天,L君用通訊軟體回覆先生「父親的角色本來就跟母親不同,我相信兩者是可以互補的。我和你一樣不認同兒子出言頂撞的行為,但是我期待和你分工,透過軟性的包容(但不認同),讓孩子覺得仍有路可走,我也一樣會努力讓兒子學習明白父親的用心。我無意寵溺小孩,只是提摩太前書1:5寫道:【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我想,愛和關係是值得花費一生去學習的功課,正如你也如此努力在做。」

 

我看得出來,在夫妻衝突後,L君肯定是費盡心思,才能夠寫出上面兼顧兩人立場的一番話,沒想到先生強硬地回覆:「愛一個人是為他最大利益著想,不是私愛,也不是溺愛。學科不懂可以教、禮貌不會可以教,但頂撞父母時,我覺得要非常重視、要立刻從重處理。妳可以不認同,也可以有自己的作法,但我就是認為很重要,必須立刻撲滅。我沒有要求妳與我相同,但我提醒一句,只要我聽到,我就是這種反應。兒子私下頂撞你,我就不管了,因為那是妳和他相處的方式,勿謂言之不預。

在我斥責他的時候,妳站在他那裡,這不叫互補。妳在唸他的時候,我都沒有介入吧!為何,我在唸他的時候,妳要出手干預?

大家的默契不是兩不相幫,即使在不認同的時候。如果妳想給他心靈雞湯,請在事後並我不在的時候。

聖經在希伯來書12:11寫道:【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就是因為叛逆期、更要幫忙他刹車。 反正,結論就是:如果不認同,請保持中立。」

可以看得出來,L君跟先生都是基督徒,兩人都引用聖經來支持自己的立場(雙方都對、都有理),這下該怎麼辦呢?這好像是古老的台灣民謠「天黑黑」裡面的「阿公要煮鹹,阿嬤要煮淡,兩人相打弄破鍋……」

 

其實這樣的問題是有解的,於是我先讓L君思考一件事「為何一般汽車的製造商,都會設計駕駛人的一隻腳控制『油門』及『煞車』,而不是一隻腳控制『油門』,另一隻腳控制『煞車』呢?」

 

我的想法是,上述設計可以確保一個人在路上開車時,不會「同時」踩踏油門跟煞車,也就是踩油門時,煞車是鬆開的;踩煞車時,油門是鬆開的。

 

換句話說,油門及煞車都重要、都不可或缺,不過想要發揮正常功能,兩者是有「先後順序」的,必須是油門在先、煞車在後,一部車子才能從甲地開到乙地。相反地,如果是煞車在先、油門在後,那麼車子只會留在原地,哪裡都去不了。

 

如果駕駛人故意「同時」踩踏油門跟煞車,那麼他可能是在做特技表演,而我相信那部車子應該很快就會損壞!

 

因為L君是基督徒,所以我繼續告訴她,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以前在醫院的團契聚會裡,常有同事問我,聖經裡不斷強調天父上帝是慈愛、憐憫的,例如詩篇57:10:【因為,你的慈愛高及諸天;你的誠實達到穹蒼。】詩篇25:6:【耶和華啊,求你記念你的憐憫和慈愛,因為這是亙古以來所常有的。】……

 

那為什麼舊約裡的上帝卻是強調公義、非常嚴厲、常常發怒呢?例如詩篇7:11:【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上帝。】民數記11:1:【百姓發怨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直燒到營的邊界。】申命記29:28:【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那麼天父上帝到底是慈愛的,還是公義的呢?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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