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文)8/14星期一,病房入出院的人數並不是很多,也沒有特別忙碌,但是我發現H君表情硬梆梆的,心情顯得很不好,我心裡猜想大概是跟男友的關係出了問題。中午團契聚會時,我直接點名H君跟大家報告她的現況。
她說:「自從上次神藉著那個混亂的夢向我提醒婚前不要跟男友同住一個屋簷下之後,我認真地在禱告中向神認罪悔改,承認先前的行為是錯的,我也和男友提到神的啟示,但是他很生氣、也很憤怒,認為我變了,變成了另一個人,他說:「我們現在住在一起,互相照顧,不是很好嗎?為什麼要改變現況呢?更何況我也受過洗,也是基督徒,我們一起服侍神不也是很好嗎?」
雖然他的說法似乎也有道理,但是我仍然確信神的心意是要我們不可同住,因此我並沒有妥協,結果我男友就生氣了,一個人搬到客廳睡沙發,下了班也不回家,一直要拖到很晚才回來,反正就是很生氣就對了。我看在心裡,覺得很難過,因為我還是很愛他,也捨不得看他失魂落魄的樣子。我覺得很為難,一邊是神的提醒,另一邊是我所愛、已經交往多年的男友,真是令我為難!」
聽完H君的分享,我想到聖經在創世記二十二章的記載,標題是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以撒:【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了。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兩人同行。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
於是二人同行。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綑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兒子。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亞伯拉罕給那個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我拿這段聖經的記載勉勵H君,告訴她一定要先將神的命令擺在第一位,就像十誡的第一條「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那麼她未來的道路才不會混亂,同時神也必賜福給她!
換句話說,一位基督徒必須先守住誡命的第一條,接下來他才能正確地執行第二條誡命,那就是「愛人如己」!也就是說,一位基督徒如果不明白神的心意、不遵守神的啟示,那麼他是無法做到「愛人如己」的,這就像是邏輯的法則,當命題錯誤的時候,後面的推論就一定是錯誤的!
最後我對H君說:「當妳不明白神的心意,或是不願意照著神的啟示去做,接下來的妳,是不知道如何”愛”妳自己,也不知道如何”愛”妳男友的!如果你想要照著男友的要求去做,或是照著妳天然人的想法去做,那麼未來將會是一場混亂,而絕對不是符合聖經的”愛”。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