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景拉回來「商業職場團契」的聚會中,講者繼續提到,「獨立思考」不是天生的,它與一個人的IQ無關,與他的學歷、經歷無關,它是一種可以操練出來的能力,只要你有系統地、持續地練習,就可以養成「獨立思考」的能力。講者特別強調,他自己的養成秘訣是「勤做筆記」,因為在做筆記的過程中,他必須把對方的「理論、觀念、想法…」轉化成自己熟悉、習慣的語彙,於是就容易釐清思路、融會貫通。
聽到這裡,我心裡聯想到在職場上「勤做筆記」似乎跟聖經裡的「行道(把聖經的教導應用在日常生活中)」很類似,因為雅各書1:22-24說:【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
講者提到自己的經驗,有一次他聽一位工程師講解某件事,他當下覺得很好、很棒、也聽懂了,不過並沒有寫下來。過了幾天,當他想跟別人說明同一件事時,卻發現「卡卡的、講不清楚……」,於是他開始強迫自己要「勤做筆記」,有不懂的就當場詢問對方,或事後找其他人請教……,一段時間後,講者就發現自己「獨立思考」的能力提升了。
聽到這裡,我心裡覺得講者的經驗和上述雅各書的教導,是不謀而合的。
接下來是大家討論的時間,針對學員手冊裡提到的「當你遇到難題時,是否曾有過找不到問題中心點的經驗?」與會的W君表示,兩、三個月前,當他開始跟其他幾位基督徒籌設「商業職場團契」以及專屬的部落格時,他覺得幾個目標都很正確,例如「學員願意來參與的動機」、「未來財務的規劃」、「資訊的交換與客戶的轉介」、「課程的內容與記錄」、「部落格對外的宣傳效果」……,這些目標都很好,那麼要從何開始呢?後來,他突然明白了,既然他是商務人士、又是基督徒、也是團契成員,所以他就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安排上述目標的先後順序,應該就對了……
聽到這裡,我立刻回應並表示,W君的經驗跟聖經的教導是一致的。對一般人而言,面對一件「對的事」和一件「錯的事」,選擇去做「對的事」或許並不困難,不過如果同時面對兩件或是更多件「對的事」,該如何做決定就會令人困惑了!換句話說,那就是“誰來告訴我們各種事物的輕重呢?
「工作、賺錢、家庭、婚姻、父母、小孩、老闆、吃東西、買東西、跟朋友聯絡感情、到處遊玩、看電影、打電動、上學、考試、在路上遇到需要幫忙的人……」,這麼多人、事、物,我們該如何區分其輕重呢?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最適當的解決方式就是運用聖經在出埃及記20:1-17的教導:【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當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上面這段經文,就是大家聽過的”十誡”。
我曾經問過另一位基督徒,十誡的第一誡是什麼?他想了一下,說是”愛人如己”吧!因為整個基督信仰都是在講”愛”呀!
是的,”愛”是貫穿整本聖經的最重要主題,不過“愛”是如何定義的呢?是“打是情、罵是愛”嗎?是令人窒息的愛嗎?是”我愛不到你,也絕對不讓別人愛你”嗎?是無微不至的溺愛?還是百依百順的寵愛???
由此可見,在”愛人如己”上面,還要有更高的指導原則,那就是十誡的第一誡,記載在馬太福音22:35-40:【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在聖經中,耶穌教導門徒,誡命(生活準則,都是「對的事」)是有輕重順序的,有最重要的,也有次要的……。
明白上述原理,可以幫助我們釐清生命中各樣人、事、物的重要性和優先順序,於是當我們面對看起來都是「對」的A、B、C時,就不會是令人困惑、容易混淆的”橫向排列”,而是從上到下(由重至輕)的”縱向排列”,我們只要照著天父上帝透過聖經的教導來安排順序,先處理A,再處理B,然後處理C……,如此一來,我們的工作、生活、人生……,就不會「找不到問題中心點」,而是先把「A」找出來,正如W君的經驗!
在課程結束前,Z君特別公開感謝另一位W君將一位基督徒姊妹轉介給他,目的是要將一筆錢放在Z君服務的保險公司信託裡,以便作為辦理後事的經費。
聽到這裡,我心想:「能夠為自己的後事做安排而不避諱,確實符合基督信仰的內涵,不過把喪葬費用預先做信託,並不是太常見。」於是我隨口問W君:「那位基督徒是單身一人,沒有任何親人嗎?」W君表示,該姊妹雖沒結婚,不過有兄弟姊妹,只不過彼此關係不好,她不想麻煩他們。
聽到這裡,我提醒Z君,在自己的保險工作上把該姊妹的託付辦好,這是很正確的第一步,不過還可以進一步提醒該姊妹,既然離生命終點還有一段時間,那麼何不按照聖經的教導去修復(重建)各種「關係(Relationship)」(如附圖)呢?如果她努力去做,我相信她臨終時所得到的「善終 Good Death」分數,一定會比什麼都不做來得高!
聽過我的提示,Z君表示明白也認同。
本文的結論是,在此次聚會中,所有成員的行事為人都是以聖經的教導作為依循的準則,所以我們確實是「商業職場團契」,而非一般的社團或俱樂部。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