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無罪?!(上)(令人驚訝)

分享這篇文章:

107年5月1日,水果日報刊登了一則跟吸毒有關的新聞:高雄市刑大在楠梓區逮捕一名藥頭,在他住處搜索時,發現他的臥房無門鎖,牆上還貼紙張寫「不要吸毒、再吸毒就搬出去、別回來!」與他同住的退休父母無奈表示,兒子十八歲接觸K他命後開始吸毒,「我們也在監控他、關心他,十五年了就是沒辦法戒掉!」父母向警方泣訴:「望子成龍,無奈他染上毒癮,我們身心俱疲!」嫌犯則對警方說:「不敢再看到父母!」

高市凱旋醫院成癮防治科主任吳泓機表示,戒除毒癮很難單靠意志力,建議就醫尋求協助,有機會可告別毒癮,另部分成癮者出現幻聽、被害妄想精神障礙,也可透過用藥治療改善。

上述這類的新聞,網友們一定不陌生,不過當媒體報導「毒品除罪化」,我相信大家、包括我都感到震驚!

大約是在一年前,我第一次聽到「毒品除罪化」(ie 吸毒無罪)這樣的詞彙,是從某立法委員的口中說出來的。我直覺地認為那應該是博版面、譁眾取寵的言行,因此沒有深入了解。

 

過了一段時間,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則報導,標題是「葡萄牙將毒品除罪化14年後,吸毒死亡人數減少快100%」,內容大意如下:

葡萄牙在80年代時有十分之一的人陷入了毒品使用的深淵,不過在2001年,葡萄牙成為第一個將所有毒品除罪化的國家。他們不逮捕吸毒者而是警告、罰款或轉介相關組織(醫生,律師和社會工作者),目的是對吸毒者提供有關治療、減少傷害和生活幫助的信息給他們。

隨後幾年,該國毒品濫用、愛滋病和肝炎感染率、吸毒死亡、與毒品有關的犯罪和坐牢率急劇下降。舉例來說,葡萄牙的吸毒死亡率從2000年的歷史最高紀錄每百萬人中有104.2個案例下降到2015年的每百萬人中有3個案例;跟其他國家的數字比較的話,荷蘭是10.2個案例、英國是44.6個案例、最高的愛沙尼亞有126.8個案例,歐盟則平均有17.3個案例。

此一改變背後的數據已經被研究並被引用為全球減少毒品行為的證據。不過,這些成果並非全歸功於法律的制訂。

更大的原因是,葡萄牙對吸毒者的認知(觀感)有著很大的轉變,那些曾被嘲諷為drogados(毒蟲)的人,被大眾以更具有同情心與更準確的用語來稱呼,例如「使用藥物的人」或「患有成癮症的人」。

葡萄牙的政策基於三大理念:第一,並沒有什麼是軟性或硬性藥物,個人與藥物只有健康和不健康的關係;二,個人與毒品的不健康關係,往往源自於個人與自己、親人、周圍世界的不健康關係;三,消滅所有毒品是不可能的目標。

葡萄牙將毒品除罪化後,他們把原本對抗毒品的反毒預算拿來給吸毒者們做治療。像是Olhão中心的例子,由公共資金資助並連結於許多健康和社會康復的服務網,治療是免費的,可由醫生或治療師推薦病人,通常治療持續8到14天。當人們第一次到達時,他們把所有的個人物品、照片、手機、所有東西存放在存儲室中,在離開時取回。

為了幫助恢復身體,有一個小型健身房、健身課程、理療和按摩浴缸。其次是幫助學員重新建立起與自己、家庭、社區的正確關係,讓學員學習到他們也可以創造美好的東西,並且能改變生活的模式。中心從來沒有懲罰或批評過他們的病人復發或失敗,患者隨時可以自由離開,如果需要的話,也歡迎他們回來,即使是十幾次。

吸毒這件事沒有一個方案能解決每一個人的問題,只能每天尋求平衡:起床、吃早餐、做藝術品、吃藥、鍛煉身體、上班、上學、進入世界、向前走。

葡萄牙最終證明了運用更人性化的方式,更能解決毒品的問題,而不是用嚴厲的逞罰方式對待這問題。

………………

雖然我是位醫師,也曾經看過幾位毒癮的人,不過在讀過上述報導的內容之後,我還是很驚訝,竟然有國家這麼做!於是我聯想到以賽亞書43:19:【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

(未完待續……)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