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4月中旬在「快樂門診」中,具有博士學位的案主A君已經協談過很長一段時間,起初他的主訴是 「兒子上了高中之後,不但用自己打工的錢去購買違法的權利車(機車)、經常凌晨才回家、無照駕駛出車禍、逃避警方酒測攔檢被處高額罰金、觸犯毒品防治條例被判保護管束……」,於是他天天都在擔心兒子會不會又闖禍,導致他心神耗弱、幾乎要罹患憂鬱症……
經過多次協談,A君認識了基督信仰,知道 「一個人一輩子最多只可能管好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自己」,正如聖經箴言4:23:【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這裡的【心】就是指「自由意志」,而後者的管理得當與否,將決定一個人的一輩子是過得勞苦愁煩,還是平安喜樂。
A君努力地學習,在理性上他知道「已經成年的兒子應該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父母不可能一輩子保護子女免於犯錯」,他也知道他的擔心並不能解決問題……,不過現實的情況是,只要兒子在上學以外的時間出門,他都會非常擔心、深怕兒子又會捅出什麼簍子……
當週協談時,A君提到當年兒子犯了案被羈押在看守所時,竟然對他「情緒勒索、故意要折磨他……」,於是我請A君說明經過:
A君:「因為當時兒子還未成年,法官命令兒子要寫『悔過書』,才可能讓兒子辦理保釋,我兒子竟然威脅我說:『如果你不願意幫我保釋,我就不寫『悔過書』……,兒子的態度真是惡劣,完全不尊重我,只想對我情緒勒索……」
我:「我提出另一種看法,兒子那樣對你說話的原因是兒子害怕長期被關在看守所內,又擔心你不願幫他辦理保釋……」
A君:「韋醫師你不認識我兒子,他從小到大就是如此,出了事就會對我情緒勒索……」
我:「我仍然維持類似看法,也就是每一次出了事,他都擔心你會放棄(拋棄)他,所以『先發制人』地說出語帶威脅的話……」
A君:「誰不知道天下父母心、誰會看著自己的兒子被關而不出面保釋呢?他就是故意要折磨我,故意要對我情緒勒索……」
我:「你有何客觀證據可以證明你兒子是『故意』而非『過失』(無心)呢?」
A君:「類似的事情發生太多次了,簡直是罄竹難書,他就是『故意』呀!」
………………
協談至此,我察覺自己跟A君的協談已經進入「雞同鴨講」、「各說各話」的困境,於是我開始沈默不說話,心裡則是跟神禱告,祈求聖靈賜下智慧,好讓我能夠幫助A君看懂他自己的盲點……
幾秒鐘後,聖靈賜下靈感,幫助我將聖經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轉化成5個圓圈,並加以說明:
模式一(有效溝通):某甲想跟某乙溝通,他將內容區分成「B」(客觀的事實,類似錄音錄影的內容,也就是大家都看得見的)跟「A」(某甲自己的推論、想像、猜測…,是其他人看不見的);某乙在聽過某甲陳述「B」跟「A」之後,有了「C」(某乙的推論、想像、猜測…)
…>>>即便「C」跟「A」完全不同,不過某甲跟某乙之間仍然存在某些共識(交集),也就是「B」,因為「B」是「客觀的事實」;
有共識(交集),就代表甲乙雙方的「溝通」具有某種「成效」,就不是浪費時間!
模式二(雞同鴨講、各說各話):某甲想跟某乙溝通時,他將「A」跟「B」混雜在一起,也就是將「客觀的事實」跟「自己的推論、想像、猜測…」全部混在一起,當某乙接收到「B跟A混雜在一起」的陳述後,某乙有了自己、主觀的「推論、想像、猜測…」,也就是「C」。
這時候,如果「C」跟「A、B混合體」不一樣,就代表某甲跟某乙之間完全沒有任何共識(交集),如同「雞同鴨講」或「各說各話」,於是雙方就是在浪費時間。
我知道一般人說話幾乎都是用模式二,等同是習慣將「客觀的事實」跟「自己的推論、想像、猜測…」全部混在一起,而模式一則是按照聖經教導【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而行,等同「『B』是客觀事實,就說是客觀事實;『A』不是客觀事實(而是主觀的推論、想像、猜測…),就說不是客觀事實。」
如此一來,聽話的另一方就容易清楚地區分「什麼是『客觀事實』、什麼是『主觀猜測』……」,不會被混淆!
我進一步提醒A君,既然「B」是客觀事實、是大家都看得到的,那麼它就是「正確」的;相反地,既然「A」是某甲主觀的「推論、想像、猜測…」,那麼「A」就有可能出現「錯誤」(偏差),例如「推錯、想錯、猜錯……」
聽到這裡,認真的A君陷入沈默……
………………
幾秒鐘後,A君露出「原來如此」的表情,接著就開始練習:
「當年我兒子在看守所時,他大聲地對我說:『你如果不幫我辦交保,我就不寫法官要求的悔過書。」以上陳述屬於「B」(客觀事實);
「我當下很生氣,兒子怎麼可以用這種態度跟我講話,他根本就是在情緒勒索,明知道天下父母心,誰會希望自己的兒子坐牢呢?他就是吃定了我是他父親,所以對我予取予求,我既失望、生氣又難過……」以上陳述屬於「A」(自己的推論、想像、猜測…)
於是我回應:「你陳述的「B」我沒有異議,不過我要提出「C」(我的推論、想像、猜測…),我認為「兒子應該是『非常害怕(怕被關、怕父親拋棄他),非常需要父親的協助,卻不知如何開口』於是先發制人(先聲奪人)……;舉個例子:一對戀愛中的男女發生爭吵,一方擔心對方提分手(自己會很沒面子),於是搶先一步主動提分手(至少保住自己的顏面)……」
談到這裡,A君竟然不再跟我爭辯,而是表示 「你說的 『C』,我會回去想一下……」
當下,我覺得很高興,因為我跟A君的談話總算有了某些「共識」(交集),當A君願意考慮我提出的「C」,這就間接證明A君不再堅持(一口咬定)他原先主觀認定的「A」是絕對「正確的」……,如果A君願意採納我提出的「C」,那麼他對兒子的「成見」就能減少、「偏見」就能降低,也就是說,兒子並沒有A君所想的那麼壞……,於是父子關係就能獲得改善。
協談結束後,我深深地感謝神,是祂賜下靈感、幫助我運用A君能領悟的圖示跟他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