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6月上旬,一位協談過幾次的案主L君傳來「韋醫師,我今天勇敢地「劃清界線」了。先生疼女兒,總是把很多事情往我身上丟,包含女兒回學校的車票也要我幫她訂…… 剛剛他告訴我要怎麼、怎麼做,我回應他:這是孩子自己應該做的事,讓她自己訂吧!」乍看之下,上述對話毫無特別之處,不過在我眼中,卻是L君人生重大的突破,以下是我的說明。
大約一個月前,L君經由一位基督徒婦科醫師的轉介,來到「快樂門診」,主訴是更年期障礙、情緒低落憂鬱,剛辦理留職停薪。面對上述主訴,我一貫地按照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我知道所有看的見的問題都是「冰山的一角」,而我必須藉著【快快的聽】(認真聽、仔細想)找出「冰山的主體」,才可能有效地解決問題。
在協談過程中,L君表示自己有結婚,兩個女兒接近成年,不過十多年前早產生下一兒,出生一個多月卻因院內感染而死亡。聽到這裡,我以為L君單純是因為兒子早夭、走不出傷痛,因而罹患憂鬱。
接下來,她提到原生家庭,她表示因為父母在台北上班,於是她從小在鄉下跟爺爺奶奶住。自己因為害羞,在學校是個非常安靜的人,只跟幾位女同學說話,不跟男生講話。升國三時,奶奶過世,媽媽回到鄉下,接手孩子的管教,母女經常有衝突。媽媽對L君很嚴厲、獨裁,例如她只要有個碗沒洗到,就算是半夜也會被叫醒、呼巴掌;傍晚只要超過6點回家,媽媽會把她的東西扔到門口外,罵人時完全不留情面。
國中畢業後,L君曾想考護校,不過媽媽不准,硬是逼她讀商科……。在家中,媽媽一味強勢、爸爸則是隱忍、不說話。
結婚後,L君發現先生百般順從婆婆,還曾說:「為了讓我媽好管你,我要對你特別兇!」弔詭的是,先生從小也是被打罵長大的、高中就讀的科系也是被爸媽決定的,先生當時心裡很反抗。
十多年前兒子出生,全家都很高興。兒子早產一個多月,住進保溫箱。一個多月後,原本是要出院的,不幸卻發生院內感染,後來轉往某醫學中心救治,當時醫師說:「每個人都會死,只是早晚的問題。」L君想要問原因,醫師說:「有幫助嗎?」隔天凌晨,L君接到醫院電話,趕到時兒子已經在急救,從兩點到五點,還是走了。
L君幫兒子擦拭身體,當時的她已經哭不出來了……;回到老家,家中長輩對她說:「你沒有資格傷心、難過,因為上有公婆、下有二女…」,L君覺得很受傷,同時變得「不敢哭」!隔三個月,公公罹患末期肝癌,很快就過世,而當時照顧的責任竟落在喪子不久的L君身上。過沒多久,L君就被診斷為憂鬱症……
………………
當我收集到上述資料,我看懂「冰山的主體」了。在協談中,我鼓勵她,活得像個「人」,是天父上帝賜給每個人的權利,而自由地表達「喜、怒、哀、樂」就是人的權利。
幾天後,L君在臉書貼出「能哭能笑是幸福,一種情緒,找不到出口,最終的結局可能就是排山倒海的反撲。一個月、一年、或是更久,我們無法預測它什麼時候一口將你吞噬下。遇到喜樂的事就笑,遇到悲傷的事就哭,本是人之常情,為什麼只能堅強不能軟弱?
練習軟弱哭泣,是堅強的你我應該學習的功課。學習尊重別人的情緒,也是我們需要重視的課題。#心理健康不是堅強兩個字可以完成的」
看過上述內容,我知道L君已經在正視自己的冰山了,於是我對她留言按讚!
後續協談中,L君表示「別人如果能夠尊重我的悲傷,我不會變得如此……」我則是教導她,不管別人如何,她都具有「自由意志」,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接受、聽從別人的要求。
當然,L君的自由意志在原生家庭中,受到案母的壓制,沒有正常發育,正如清朝時期女人裹小腳…,以至於長大以後,她對於他人(特別是長輩)的要求,無法 Say No。
談到這裡,L君表示自己並沒有怨恨媽媽……,我表示這就是L君的「不正常」,如同手指被刀子割到卻沒有(不敢)縮回來……,生氣、憤怒是「喜、怒、哀、樂」的一部份,也是人性重要元素;手指被刀子割到,第一個動作是縮回來並喊痛,接下來才是包紮傷口並等待復原;同樣地,被媽媽不當對待,她當然可以生氣、憤怒,甚至是怨恨,下一步才是學習饒恕、原諒、和解,中間的過程是不能跳躍或省略的!
聽到這裡,L君表示,她當年有怨恨妯娌害她早產,因為對方在她懷孕後期(醫師交代要多休息),故意很晚回家,使得大家族中的事情都落在L君身上,間接導致兒子早產……,我認同並鼓勵L君發怒。
L君繼續表示「自己不知道如何跟先生吵架」……,她的內在誓言是「我希望身邊每個人都過得很好……」;我告訴她這是不對的(其實是逃避自己身上的問題),因為「平天下」之前應該先「修身」(管理好自己),否則會引起混亂。
我教導L君,展現「自由意志」(管理自己)的第一步就是按照雅各書 5:12的教導:【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悲傷就說悲傷)、(難過就說難過)、(生氣就說生氣)、(無法不哭就說無法不哭)、(對別人不當的要求該拒絕就拒絕)……
隔天,L君在自己的筆記中寫下「一個人能管理的只有自己,沒有人阻止別人的喜怒哀樂,因為每個人的人生都是自己的。當有人告訴我不能哭、不能笑、不能怒、不能想,那是他們的事。喜則笑、悲則哭,是個人自由意志的選擇。我不能要求別人不能對我如何,不過我可以決定自己如何反應,因為上帝賜給每個人都有自由意志。」
………………
經過上述協談,於是當L君傳來「韋醫師,我今天勇敢地「劃清界線」了。先生疼女兒,總是把很多事情往我身上丟,包含女兒回學校的車票也要我幫她訂…… 剛剛他告訴我要怎麼、怎麼做,我回應他:這是孩子自己應該做的事,讓她自己訂吧!」
所以我認真地回應L君:「在上述事件中,妳們三人的「自由意志」原先都混亂了,妳先生「侵犯」了妳的自由意志、妳「不敢」行使自由意志、妳女兒被「剝奪」學習做事的機會。」
L君:「先生一開始看著我,有點不可思議的樣子。」
我:「妳看懂了,非常好,而這樣正確的事,是由妳發起的。因為,妳在協談後,『自由意志』恢復了,如同原先的裹小腳,被解放了。」
L君:「我會繼續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