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重新讀過「! vs ?」,我發現裡面的原理一樣適用於面對疑似過動兒的案例。也就是說,在面對疑似過動兒的案例時,老師可以直接將「!」貼在孩子頭上,認定孩子就是「故意把佈告欄撕毀拿椅子砸同學、一直把笛子吹出聲音搞叛逆、故意跟同學發生衝突、在課堂上不斷搗蛋、下課沒有好好罰站一直跑出去玩……」>>>符合過動兒的描述>>>看醫師>>>吃藥……
醫師也可以在聽過家長的陳述後,直接將「!」貼在孩子頭上,接下來蒐集證據,把孩子表面上看得到的言行跟教科書的內容做比對,然後用醫師的權威告訴家長>>>符合過動兒的描述>>>吃藥……
大家會發現,上述作者李醫師所提到的老師和醫師都沒有拿出「?」,都沒有想要進一步知道孩子為何會做出異於其他同學的行為?
所以我推論,多數學校老師心裡的OS是:「我永遠是對的(我當然不需要改變),不對的是學生,所以需要改變(看醫生、吃藥……)的是學生!」
回頭來看上面的文章,作者為何願意費盡心力去深入了解孩子異常行為背後真正的原因,等於是用了許多「?」來面對疑似過動兒的案例,我相信網友都看得出來,那就是「愛」,她愛她疑似過動的孩子,所以她也愛其他被隨意貼上過動兒標籤的孩子。
寫到這裡,我更加明白了,當某乙的言行不符合某甲的標準(眼光、期待)時,某甲通常會把某乙貼上「!」,意思是「他就是那樣的人、他應該受處罰被譴責、跟我沒有關係、我不用做出任何改變……」;
在上述場景中,唯獨有一種力量,可以將「!」轉變成「?」,那就是「愛」,包括親子間的愛、師生間的愛、醫病間的愛、夫妻間的愛……,而這樣的力量就是聖經在歌林多前書13:4—8 所揭露的“愛的真諦”:【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驕傲),不做害羞(魯莽)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正因為【不求自己的益處】(等同於希望對方得到益處)是愛的內涵,所以「愛」是願意改變自己的原動力。
當一個人願意這樣做的時候,天父上帝會給他(她)一個應許,那就是【Love never fails】,也就是結果一定會成功,一定會有美好的事發生,而後者就像是文章的作者李醫師幫助了許多位疑似過動的孩童脫離困境。。
我得到的結論是,在人際關係中,「!」和「?」會各自帶來完全不同的結果。
如果想要將「!」轉變成「?」,唯一有效的方法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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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上述的基礎,所以當媽媽L君急切地想要知道兒子Y君到底有沒有「過動症」?我則是不則不徐地按照門診慣例跟她說明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我告訴她,所有看得見的問題都是「冰山的一角」,如果只想快速地解決後者,結果通常不理想,因為水面下的部分很快就會浮起來,也就是問題、衝突日復一日地出現;最有效的方法其實是藉著【快快的聽】(認真聽、仔細想),找出「冰山的主體」,才有可能「完整地」解決問題,而這樣的過程必須花時間、有耐心……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