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診時的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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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門診」固定是在週二早上看診,不過因為來自C女士的特殊需求(小兒麻痺合併下半身癱瘓坐電動輪椅,只有在假日時先生才有空開車送她來就診),因此診所同仁共同努力(還顧及個案隱私),特別安排C女士於108年1月19日週末中午12:30(休診時間),在診所一樓看診(快樂門診是在三樓,沒有電梯)。

當天中午十二點多,C醫師和其他同仁陸續離去,我則是在診所一樓等待。將近12:30,一部黑色轎車停在診所門口,我看到一位拄著兩支柺杖的男士,非常費力並按部就班地協助一位下半身癱瘓的女士坐上輪椅……,看到這一幕,我在心裡向天父上帝禱告,希望當天的協談是大有果效的,否則如何對得起這對夫妻所付出的代價呢!

 

C女士的年紀跟我差不多,她的主訴(chief complaint):罹患肺癌四年,覺得人生很痛苦、對未來沒有任何盼望!

聽到這裡,我心想:「這果然不是容易處理的問題…」,不過我按照聖經在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於是我請她仔細說明她的問題,我則是專心聽、認真做筆記…。

C女士表示,自己罹患小兒麻痺,原先可以拿柺杖走路,不過在國中時期,因為脊椎嚴重側彎而接受手術,第二次開刀失敗,造成下半身癱瘓,後來逐漸地大小便也失禁。

父親當年開工廠,她是老么,上面有五位兄姐。因為是老么,又罹患小兒麻痺,於是父親從小就特別寵愛她,常常在下班後騎著腳踏車載她去兜風。此外,父親很會畫圖,從小就教導她繪畫,算是她畫畫的啟蒙老師。她大學讀的是服裝設計,是班上第一名畢業…。

母親在她17歲時因為腸癌而過世,死前曾痛到在地上打滾…,造成她對死亡產生恐懼和陰影。

她在將近30歲時結婚,同一年父親罹患肺癌不到半年就過世了。當時父親住台中,進入末期時,整個人很痛苦。當時兄長認為反正父親快死了,沒必要再花錢就醫,不過她覺得很不忍心,因此從台北回台中把父親接到台北,後來住進淡水馬偕的安寧病房。她當時白天上班、晚上到醫院照顧父親,其他兄姐都不願出錢,只願意分擔照顧父親的勞務。

住院的三個月中,她目睹父親日漸惡化,承受骨轉移導致的全身疼痛,最後意識混亂,進入死亡…,此一過程令她留下非常悲慘的印象。她還記得,父親發現罹癌前不久,她跟父親因為金錢的問題,起了很大的衝突。

父親過世後,先生工作不穩定,兩人幾乎是每幾個月就搬一次家,導致她壓力很大。32歲時,她罹患憂鬱症,在某醫院的精神科就醫,沒想到她的主治醫師後來也死於肺癌。

大約四年前,她自己同樣罹患肺癌,接受過多樣治療,目前半年追蹤一次(並非末期)。

在個人信仰部分,C女士表示她從小接觸基督信仰,27歲時受洗。當年父親在罹癌後,也有受洗。

………………

我幾乎花了一個小時聆聽C女士的陳述,我把她的問題歸納成幾點,並詢問她是否認同,問題是「我可以接受人會死亡,可是為何要那麼痛苦才死掉?」、「擔心自己未來會跟父親一樣,痛苦地死去…」、「對於未來的人生毫無盼望…」

她表示同意,於是我繼續說明,換句話說,她可以接受死亡,不過無法接受死亡前的痛苦;如果換個正面的說法,那就是她期待父親跟自己都能得到善終(Good Death)。

當C女士的困擾被正確地轉換成上述有關善終(Good Death)的問題後,接下來就容易處理了,我只要告訴她「為何人們得不到善終?」(這是負面表列)以及「要如何做才能得到善終?」(這是正面表列)

關於「為何人們得不到善終?」,我提供了一個非常簡單的圖示(如附圖)。以前在醫院裡,我拿它來提醒醫療人員,不要把九成九以上的精力都用在「病」上面,完全忽略了「人」的靈性需求(例如:愛與被愛、一生的價值、理想的實現、和睦的關係…),理想的模式是「病」跟「人」一樣大。

同樣的道理,我問C女士:「最後三個月在安寧病房,妳去探望父親時,都做些什麼?」

她說:「我都是問父親,今天醫生說些什麼、有沒有安排什麼檢查、有沒有抽血檢驗、報告結果如何、有沒有進食、有沒有大小便、有沒有吃藥……。」

我說:「這就是把九成九以上的精力都用在「病」上面,完全忽略了「人」的靈性需求。」

C女士恍然大悟,我繼續表示,如果她當時能夠把父親的「病」跟「人」看成一樣大、一樣重要,那麼情形就會不一樣,例如她就會想辦法在父親意識清楚時,好好地跟父親溝通,把當年那件有關金錢的父女衝突化解開,結果就會大不同,至少遺憾會少一些。聽到這裡,C女士點頭表示極為認同。

關於「要如何做才能得到善終?」,我也提供了一個非常簡單的圖示(如附圖)。Good Death 的關鍵詞是「關係relationship」,它有四個面向,分別是「與造物主的關係(A)」、「與他人的關係(B)」、「與自己的關係(C)」、「與物質界的關係(D)」,如果一個人在臨終前,在上述四個面向都有努力,那麼善終的分數就會比較高,我鼓勵C女士照著去做。

 

最後,我想到聖經在哥林多後書5:17所說的:【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於是我對C女士表示,「父親罹患肺癌痛苦地過世」是一件發生在過去的事,算是一件【舊事】。既然妳跟父親都有信主受洗,可算是【在基督裡】,那麼我們就來討論什麼是【新的】,而這裡的【新的】指的是「新的眼光」或「新的詮釋」。

按照此一聖經法則,父親確實曾經受苦,不過也因為父親所受的苦難,才會導致C女士下定決心來「快樂門診」求助,以致於可以弄懂上述有關善終的議題,於是父親的受苦就有了「代價」!

我認真地問C女士:「有一天,大家都去到天國,如果我遇到你父親,然後跟他說:『你當年罹患肺癌所受的痛苦,是有代價的,因為你間接地幫助了寶貝女兒弄懂了”善終的SOP”,以致於她後來得到Good Death…』,妳覺得父親會覺得如何呢?」

她說:「應該會很高興、很欣慰、很快樂吧!」

我說:「這就是【舊事已過,都變成新】!」

聽到這裡,C女士露出了笑容並說:「聖經可以這樣用喔!」

我說:「妳會背聖經,很好;把聖經應用在日常生活裡,那更好,而且我還相信天父上帝會很高興!」

 

時間來到下午2:00,我為C女士做了禱告,接下來協助她先生把她弄上車,結束了這一次「休診時的看診」,我覺得很高興、很快樂。如果有網友認真地看到這裡,不知道心裡會有何感受?歡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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