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態度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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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3月某一天早上九點多,廚房裡一如往常,A大廚和D廚師忙著製作當天早上的員工餐,C大廚則站在砧板前負責各樣食材的備料,我則是在外場做一些雜事。突然間,我聽到C大廚用很大聲、語氣很不好的聲音,對著D廚師說:「你拿金沙(蒸熟並剁碎過的鹹蛋黃)要幹什麼?冰箱只剩一包,等一下如果用光了,出不了菜,你要負責嗎?」

接下來我聽到內場的領班A大廚跳出來說:「你講話口氣那麼差是要幹嘛,你說冰箱只剩一包,那今天有叫鹹蛋黃來預先製作金沙嗎?」D廚師回答說:「昨天C大廚休假,我代理他的位置,知道金沙的存量不多,所以今天已經有請老闆叫貨,等一下就可以做了。」聽完D廚師的回答,A大廚說:「既然是這樣,那麼D廚師要拿一些金沙去做“金沙南瓜”當作員工餐的菜是OK的。」

很快地,大家開始吃員工餐,身為領班的A大廚還是很不高興地提到C大廚剛才語氣很差,他說:「我跟D廚師每天早上都要負責早上的員工餐,常常都要想破頭,看要煮些什麼不同的菜色給大家吃,今天好不容易D廚師想到要把大家不是很喜歡吃的南瓜,做成高檔菜色“金沙南瓜”,大家應該給他拍手肯定,怎麼C大廚還百般刁難,還用那麼差的語氣說話呢?」……。

我心想該如何化解類似的衝突呢?突然天父上帝賜下靈感,答案還是在聖經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於是我仔細想了一下,雖然A大廚對於C大廚剛才在廚房裡說話的不良態度很感冒(其實我聽了也很感冒!)不過整件事裡面,除了C大廚不良的說話態度之外,其實還暗藏著“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問題,也就是說裡面有著“兩件事”。

接下來,我要花一點篇幅跟大家說明當一件人際關係衝突的內涵,從一件事變成兩件事,到底有什麼重要的差別?

我想大多數人來看這件事,都會跟A大廚一樣,只看到“某人說話態度很差”一件事,於是將所有的責任都歸諸在某人身上!不過如果我們願意更深入地思考,為什麼“某人說話態度會很差”?我們的想法就會更完整。

就舉上述的衝突為例,因為我學過C大廚的砧板工作有好幾個月,我知道砧板師傅的首要職責就是要把所有食材的備料都充足,其次是要儘量將每一樣食材都在品質良好的狀態下用完,才不會浪費食材,以至於增加餐廳營運的成本。聰明的網友會看出來,這兩項職責其實是彼此矛盾的,因為點菜是客人決定的,他愛吃什麼就點什麼,因此如果要求每一樣食材都要充足,那麼一定會有某些食材會用不完而過期並造成浪費;反過來說,想要讓每一樣食材都在效期內用完,那麼就很可能會有某樣食材不夠用。

在以前,餐廳的老闆和同事沒有發現上述的矛盾,於是某樣食材不夠用時,會怪罪C大廚不盡責;當某樣食材放到過期而必須丟棄時,也是怪罪C大廚不盡責!長久下來,C大廚承受了許多“不白之冤”,心裡的OS很可能是:「反正我橫豎都會被罵,那我就挑一種比較輕鬆的方式來工作。」於是他採取自我防衛的態度,任何人要動用他準備好的食材,他都不高興,於是當下的語氣、態度都很差!

換句話說,在C大廚令人感冒的態度之下,其實有著“制度不良”的結構性問題。在過去,大家從表面上看得到的都是C大廚的態度問題,把所有責任都推到他頭上,不過問題並沒有得到任何的解決,因為C大廚一定不服氣,心裡的OS必定是:「食材不夠怪我,食材用不完也要怪我,這不是“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嗎”!你們憑什麼把所有問題都怪到我態度不佳呢?」於是類似的衝突永無止境地出現,結果就是C大廚跟大家的關係越來越僵。

當我明白了上述的狀況後,我對小老闆N君和A大廚說:「上述的衝突,其實包含兩件事,一件是C大廚說話的態度,另一件是餐廳管理制度有待改善的部份。前者是C大廚個人的問題,不是我們能替他決定的,不過後者就是餐廳管理者應該設法解決的問題,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身為管理者,應該要想辦法改善制度上的缺失,例如我們餐廳的內場,最近開始設立了“領班制度”,也就是廚房裡出了什麼事,先通報領班,同仁意見不一致的時候,也交由領班裁決。如果大家都熟悉了領班制度,那麼今天衝突的強度就會降低。當同事們對於“使用金沙”這件事,到底洽不洽當、會不會影響餐廳營運……,發生爭議時,領班就可以介入解決。如果領班在衡量過各種因素後,決定不可以用金沙,那麼D廚師就要想辦法改用其他口味;如果領班決定可以用,那麼如果等一下出現金沙不夠用,影響餐廳營運時,大家(包括老闆)就不可以責怪C大廚,因為該負責的人就是領班。如此一來,我們就把制度性的問題給改善了,接下來問題就單純化了,剩下C大廚個人的態度問題。

我不是C大廚,無法代替他發表意見,不過我推想的是,如果制度不良的部份被改善之後,C大廚心理的壓力降低(比較不會被大家責怪>>防衛心態降低),那麼他很可能比較容易改善說話的語氣和態度。

聽完我的說明,小老闆N君覺得有道理,也更加強了要推動領班制度的決心。

再舉個更常見的例子,家裡的老大常常動手欺侮老二,爸媽屢次制止(用罵的或用打的),老大都不聽,依然故我……;衝突的真相裡面,可能有著第二件事,那就是”老二”常常在老大正在玩某個玩具時,任意地動手拿走老大的玩具……。做父母的如果認為老大常常動手欺侮老二的衝突中,只有一件表面上的問題,每一次都只會責怪老大,結果會如何請網友們自行推想吧。

本文的結論是,我們身邊許多人際衝突,乍看之下,都是某人的問題,都是某人造成的,所以我們可以袖手旁觀,不需要做什麼努力,不過同樣或類似的衝突卻重覆出現,大家的關係越來越僵……;

如果我們願意照著聖經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當我們願意“仔細地聽、認為地想”,我們就比較能夠看出事情的全貌,接著再按照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實話實說、就事論事”的法則,既然衝突的過程裡有兩件事,我們就應該處理兩件事。如果當中的一件是對方自由意志所管轄的範圍,那我們就尊重對方;如果是我們能做出改善的,我們就努力去做。

至於那一種心態(只看到表面的傳統想法 vs 認真看出有兩件事的聖經教導),更能改善關係、徹底解決問題,就交由網友們判斷吧!

上述文章寫成後,過了兩天我突然想到其實企業管理學裡提到的RCA(root cause analysis)就是運用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RCA提醒我們不要只習慣看到事情的表面,而是願意認真地、仔細地把根本原因(root cause)給找出來(analysis),然後再用”就事論事” 的法則來一一處理每個問題,才能真正、有效地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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