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幾個最常見的例子,家裡兩個小孩起了衝突,當父母介入處理時,老大會說;「弟弟都”故意”搶我的玩具……」;情侶發生爭吵時,常聽到:「你都”故意”忘記我的生日(或是我們認識的第一天……)……」、「你都”故意”惹我生氣……」、「你都”故意”不聽我解釋……」。
我還發現一個現象,那就是當“故意”這兩個字在當事人心裡出現時(不管有沒有說出來),衝突的程度(嚴重性)瞬間就加重了!可能原先的程度只有一、二分,突然就變成九、十分嚴重。
我還知道,同樣是殺人,在我國的刑法裡,如果是“故意”(預謀)殺人,那麼刑度是”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如果是過失致人於死者(犯罪者原先並“不知道”他的行為會造成對方死亡),則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這兩者的刑度,有著很大的差別不是嗎?
我相信當一位法官要做出“故意”(預謀)殺人的判決時,他必須要有適當的證據(例如犯罪者預先購買凶器、事先找同夥商量、命案現場目擊證人的陳述……),也要讓犯罪者有陳述理由的機會,才能排除”過失致死”的可能性。
不過我發現,在一般的人際衝突中,當大多數人(包括我自己)在說出:「你(他)故意…」、你(他)都故意…」時,幾乎都是不假思索、脫口而出的!
大家只要隨便一想,就會發現這樣的心理機轉(思考習慣、溝通模式),在邏輯上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天父上帝把自由意志賜給每個人,而每個人就只能管理自己的自由意志不是嗎?
所以,如果我們要指控對方是”故意的”,那麼我們應該要有足夠的客觀證據,也必須讓對方能夠陳述理由(主觀證據),最後才能判斷對方是不是”故意的”,不是嗎?
當我們既沒有花時間蒐集客觀證據,也沒有讓對方陳述主觀證據,就立刻判定(或脫口而出)「你(他)故意…」、「你(他)都故意…」,在邏輯上當然是站不住腳的!
既然不合乎邏輯,那為什麼大家(包括我)都會有這樣的心理機轉(思考習慣、溝通模式)呢?我的推論是從小耳濡目染,看到身邊的人都這樣,所以我們就有樣學樣地養成了此種不合邏輯的習慣了。
大家想過嗎?如果有位法官隨意(沒有蒐集證據)就判定被告「故意……」,大家會罵他「恐龍法官」……,那麼當我們隨意(沒有蒐集證據)就判定對方「故意……」,我們又該如何形容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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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著以上的認識,所以我會特別留意「故意……」所導致的人際衝突。在上述老闆娘N君認定砧板師傅”故意”要挑戰老闆權威一事,我求證的結果是「當天晚上顧客不多,廚房裡例行的清潔工作也提早完成,砧板師傅心想:『既然沒事了,那我就回家吧!』他沒注意到當時離晚上九點整,還有2-3分鐘……。」
經過我詳細的說明,老闆娘N君願意接受。
在上述內場領班A大廚認定T廚師”故意”不來幫忙一事,我蒐集到的證據是「T廚師剛來任職大約兩週,還搞不清楚廚房的習慣,再加上A大廚是領班,所以他有可能是怕踩到A大廚的地盤,於是他不敢動A大廚的東西(台上的菜);其次是,T廚師對餐廳的菜色還不熟,心裡害怕做錯,所以就不敢動A大廚的菜;再來是,T廚師對餐廳菜餚的味道還不熟,冒然炒出去怕被客人打槍,當然也怕被領班A大廚責備……。」經過我詳細的說明,A大廚也願意接受。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