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溝通的代價 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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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9月12日在吃員工餐時,小老闆N君提到她的一位親戚(就是原先餐廳的大老闆)M君前一天去醫院看病的曲折過程。她表示,罹患末期癌症合併多處腦轉移的M君在外籍看護的陪伴下,去腫瘤科門診回診。兩個人叫了計程車,好不容易去到醫院,又等了一段時間之後,終於看到醫師了。

在看診過程中,看護U君知道M君出現了視力模糊的新症狀,在家裡搞不定,所以U君問醫師說能不能住院做進一步的診斷和治療?醫師同意了U君的建議,不過他判斷由急診室排住院會比較快排到床位,因此就指示她們去急診室掛號,原先門診會固定開立的藥物(糖尿病的藥……),醫師也就沒有開了,因為住院後就會從病房開立。

她們兩人到了急診室之後,經過了幾個小時,急診醫師做了常規的診察和檢驗之後,認定M君並沒有立即需要住院的必要性,因此就叫她們回家了。國語不是很流利的U君把M君帶回家後,晚上吃過飯後,M君向U君要拿糖尿病的藥吃,U君說:「今天去醫院,醫師沒有開藥呀!」M君堅持要吃藥,U君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打電話向小老闆N君求救。N君手上當然不可能正好有藥,只好指示U君隔天再帶M君去醫院就醫……。

聽完N君的描述,我心想:「這又是一次“不願溝通的代價”。」於是我說:「在這個過程中,總共有四個人(分別是腫瘤科的A醫師、急診室的B醫師、病患M君和看護U君),有四個腦袋,也有四種想法。A醫師、U看護知道彼此的想法,A醫師、B醫師不知道彼此的想法,B醫師、U看護不知道彼此的想法(語言隔閡),至於病患M君則是因為生病的關係,必須由關係人幫她做決定。

如果事情重新來一次,大家願意按照聖經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實話實說、就事論事” 的法則(該知會就知會)、(該說明就說明)……, A醫師在診間花幾秒鐘跟B醫師打個電話,或是花幾秒鐘寫張紙條蓋上職章交給U君帶去急診室,就可以避免後續許多麻煩。

當有人“不願意溝通”,接下來就會有許多人會付出額外代價。表面上來看,好像付出代價的只有M君跟U君,不過隔天當她們兩人再次去到醫院,不管是看門診還是急診,必定還是要有一組醫護人員來招呼她們(醫護人員更忙碌、更血汗),當然也會有一筆醫療費用(掛號費、診察費……)的支出……,過幾年,健保費又要調漲了,於是每個人(包括醫護人員)每個月都要多繳錢。」

寫到這裡,心裡有點難過,正好看到以前的同事小兒科醫師C君的臉書貼文:「今天晚上遇到一位阿嬤帶著4歲妹妹來急診,只是普通的感冒,沒有發燒、呼吸沒喘,食慾與活動力都很正常,檢傷分類是只需門診處理的第四級。

通常遇到這種不需急診的情況我都會稍為碎念一下,不過阿嬤說病人的妹妹是腸病毒D68重症(肌肉不對稱、走路不穩等「類小兒麻痺」症狀),目前還在林口長庚住院……,想到這位小朋友以後沒機會再跟妹妹玩在一起,心裡突然揪了一下,我很認真地檢查了一遍,跟阿嬤解釋小朋友很好,沒有重症的疑慮,同時教導洗手的步驟以及預防感染的重要性,還強調哪些情況需要再回來急診室。最後讓她們安心地回家。

這件事讓我瞭解,會把小朋友帶來急診室的家屬,一定是有原因的,不管是身體的不適或者是家屬心理的不安,其實都需要醫者的理解與安慰……」

 

感謝C醫師PO出上述內容,讓我覺得很溫暖、很感動,再次證明溝通的重要性,當一位醫者願意多花點時間去溝通,必定會帶來美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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